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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4-29 | 來源: 美國之音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太陽花運動占領行政院的被告人士舉行記者會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宣判,2014年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占領行政院的11人被判有罪。被告辯護律師表示考慮提起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星期壹表示,太陽花學運期間部分人士占領行政院的案件中,涉及煽惑他人等罪的10人無罪,涉及妨礙公務、損害公物等罪的11人被判3到5個月不等的刑期,但是可以易科罰金。
他說:“有所謂的勘驗的錄影帶、光碟,妨礙公務的行為是非常的明顯,也不屬於人群推擠所造成的強制情況。”
廖建瑜庭長還說,合議庭認為被告不應該將占領行政院做為抗爭的最後手段,而應該先尋求其他的法律解決程序,比如大法官釋憲等方法。
2014年3月18號,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有意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當中強行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了部分學生的不滿,並沖進立法院占領議場長達22天,外界稱之為太陽花學運。
3月23號晚間,又有另壹群學生和民眾沖進行政院大樓進行靜坐抗議,並且和警方發生沖突,第贰天被強制驅離。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太陽花運動期間占領立法院議場被告的22名學運領袖無罪,主要原因是抗議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避免了兩岸服貿協議草率通過,帶來的利益比占領立法院的損害還大,行為不具實質違法性。
主要訴求

太陽花運動被告的辯護律師尤伯祥
太陽花運動被告的辯護律師尤伯祥表示,太陽花學運所引發的318及324等事件,相關的被告都應該被判無罪,至於有罪的部分,將和被告討論是否上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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