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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5-31 | 來源: 加西網 | 有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位西溫女經紀聲稱她的媽媽和兄弟控制她的百萬資產,包括西溫的兩棟房產,和家人在法庭開撕,指其家人對她虐待。但隨著案件的審理,爆出幾年前她離婚時,和母親和兄弟共現作假證獲得巨額房產,導致前夫幾乎淨身出戶的“案中案”。
作假證奪離婚房產 前夫幾乎淨身出戶
西溫女子羅莎(Rosa Donna Este)表示,2013年她和丈夫的離婚訴訟中,她的母親米娜(Mina Esteghamat-Ardakani)和她的兄弟弗朗西斯(Francis Amir Este)讓她虛構故事,聲稱她媽媽是她實際擁有的房產擁有人。
根據法庭文件中,這位西溫女子說她和媽媽簽署了壹份假的協議及信托聲明,由她的兄弟創建模板文稿,用於她和丈夫離婚案件的虛假證據。
在羅莎的民事索賠通知書中,在她兄弟參與的情況下,她媽媽也讓她提供關於資產所有權的虛假證據,其中包括在貝爾維尤大道(Bellevue Avenue)和西區康斯坦丁廣場(Constantine Place)的兩處房產,總價值超過1000萬元。
羅莎還指,其340萬元的房產從壹家銀行轉到另壹家銀行,最後以母親的名義將這些資產隱藏在離婚訴訟中,導致其前夫只得到7萬元。

家庭關系破裂 媽媽和兄弟控制其百萬資產
但是在2014年11月,其家族關系發生了破裂。
根據太陽報的報道,羅莎聲稱,由於其兄弟之前在審查中涉嫌超額計費數百萬的MSP費用,她的媽媽和兄弟要求她提供壹個虛假的陳述或不正當的事實,遭到她的拒絕。
以前擔任過地產經紀人同時也是壹名前牙醫的羅莎稱,媽媽和兄弟對她的拒絕行為進行“惡意”的報復。
她聲稱,她的媽媽通過養育她的孩子,擾亂她的家庭直系親屬關系,包括她的伴侶,並和她定期討論如何最有效地保護他們的資產免受未來可能發生的索賠。
但羅莎的母親和哥哥不承認指控,指她濫用法庭程序,沒有證據支持。
羅莎說,在離婚訴訟期間,她的行為就像壹個“機器人”,缺乏判斷力。
但B.C省最高院對該案的裁決中,法官費恩(Gordon Funt)指她沒有承認她缺乏能力。法官認為她有能力就她的事情做出決定。
法官在周贰公布的判決理由中說,原告濫用訴訟程序,旨在欺騙配偶在離婚訴訟所獲得財務資金。
“原告知道並參與欺騙行為,即使意外獲益的情況下,也不存在豁免行為。上述規定保護司法行政不被剝奪權利。法院不會幫助這種欺詐行為。“
法官補充說,原告的母親和兄弟享受意外之財,原告的前丈夫現在可以向原告、母親及其兄弟提起訴訟。
羅莎在法庭訴訟還提出了其他的要求,包括指遠親的家庭成員在她提起法律訴訟時試圖恫嚇她,但法官說她是在她離婚訴訟中簽署了故意虛假財務文件並提供虛假證據的人。
羅莎周贰表示,她對法官裁決感到失望,她自認為沒有濫用程序,並表示她正在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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