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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7-23 | 來源: 新華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湖南省邵東縣人民法院2017年6月14日對壹起特大傳銷案進行公開宣判,壹審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郭堅傑等11名被告人3年6個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50萬元至450余萬元不等的罰金,同時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龔曉華(在逃)以推銷加拿大愛德華企業集團旗下“O24國際醫藥聯盟”(以下簡稱“O24”公司)的產品並贈送“O24”公司原始股票和CNTV股權為幌子,以網站為平台,設立5000元會員入會門檻並積極發展下線,推銷“O24”公司的海豹油、抗壓源、克通、霧霾清、克糖源、男之源6款產品,以設立推薦獎、對碰獎、報單中心和報單獎為計酬、返利方式,在境外遙控發展國內從事傳銷活動的人員,共發展會員認購388583單產品,每單5000元,涉案傳銷資金達194291.5萬元。

圖片來源:worldchinesemedia
經審理查明,“O24”公司於2008年由Mobile Assets PLC公司改名得來,後被強制解體又從法蘭克福證交所摘牌。2015年12月5日,龔曉華在英國重新注冊組建“O24”公司,但沒有在加拿大合法登記證券交易業務,“O24”股票、CNTV股權也沒有依法登記,其所發放的股權證是虛假制作,並無實際意義。同時,“O24”公司未在我國境內注冊登記,也未有分支機構。
郭堅傑等11名被告人經人介紹先後加入該傳銷組織後,積極發展下線會員(層級均在3層以上),並分別從中非法獲利43萬至463萬元不等。
邵東縣人民法院認為,郭堅傑等11名被告人要求入會者以購買商品或繳納費用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壹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其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情節嚴重。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規定,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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