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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8-22 | 來源: 今日新聞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永康 | 字體: 小 中 大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和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沖擊公民廣場案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和7個月,羅冠聰8月22日早由囚車接載,轉往塘福懲教所繼續服刑。

羅冠聰服刑(圖源:香港01)
羅冠聰表現平靜,上車前望向記者點頭示意。周永康則由囚車轉倉至壁屋監獄。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不足21歲,目前仍在專門處理少年犯的壁屋懲教所服刑,料10月21歲生日後,會轉至其成人監獄繼續服刑。
根據懲教署資料,壁屋監獄屬低度設防院所,主要收容男性成年初犯;而塘福懲教所則屬中度設防院所,收容男性成年犯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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