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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0-12 | 來源: 民主中國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文革自殺的中共公安部部長李震。(網絡圖片)
文革期間的最大懸案,莫過於公安部長李震的離奇死亡。
李震,1914年出生於河北省稿城縣,曾就讀於清華大學新聞專業,1937年加入中共,後長期在中共軍隊中從事政治工作,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1966年調入公安部任副部長,1972年謝富治病故,由李震接任公安部長(那時候叫公安部革委會主任)。
1973年10月22日,在北京東長安街南側公安部大院的地下熱力管道溝內,發現李震的屍體。地下管道很矮,不到壹米伍,死者衣履不整,雙膝跪地,身體向後仰著,脖子上勒有繩子,吊在管道上,口中含有數拾片未溶化的安眠藥片,上衣口袋裡還有剩下的壹些安眠藥。
關於李震之死,有多種文本,但有關現場的描述完全壹致。這個自殺現場破綻百出,壹望而知是偽造的。要吞藥就吞藥,要上吊就上吊,為什麼既吞藥又上吊?為什麼大量的安眠藥片不吞下去而要含在口中,還要剩下壹些在口袋裡?為什麼上吊偏偏要選在壹個站都站不直、吊更沒法吊的地方?以李震的學識、閱歷和職務,他擁有的自殺知識比壹般人多得多,各種自殺工具(包括手槍、刀具、毒藥等)都唾手可得。當時的李震並不曾受監控,以他的身份,他有很大的行動自由,這就是說,李震如果真的要自殺,他完全可以選擇合適的地方,選擇合適的方式和工具,很專業的自殺。怎麼會像現場呈現的那麼亂柒八糟?
起初,絕大多數人都認為李震不是自殺而是他殺。大多數調查人員都認為李震是在地道裡被人勒死,然後被塞進熱力通道制造自殺假象。再說李震也沒有自殺的動機。周恩來當時就說: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沒有自殺的因素。其後,中央成立了陣容強大的調查組。令人驚訝的是,歷時5個月,調查組的結論竟然是自殺。接任公安部長的華國鋒向周恩來匯報,李震就是自殺,也應為他作壹結論:“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但由於壹些人反對,時任中共副主席的王洪文拒絕接受和批准這個結論。這個結論沒做成。我們知道,在當年,自殺通常都定性為敵我矛盾,其家屬通常都要受到某種牽連。華國鋒提出“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這在當時是很少見的。這多少表明他對自殺的結論感到不安,至少是不希望影響到李震子女的前途。
直到粉碎“肆人幫”以後,1977年3月,經公安部黨組向中央報告,中央批准了關於李震自殺的結論,稱:據調查,李震因追隨謝富治積極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在林彪問題敗露後,畏罪自殺。
這個有關李震畏罪自殺的結論明顯站不住腳。因為李震自殺時林彪已死亡兩年有余,和林彪關系緊密的人都早就被審查、被打倒、被靠邊站了,如果是他們供出了李震,李震早就該倒霉了,哪裡還會拖兩年?至於說和江青壹伙的關系,就更不靠譜了,因為江青壹伙在當時都紅得很,起碼是沒人受審查被清算。就算李震追隨謝富治,這在當時也不構成問題。從文革開始,謝富治壹直都很紅,72年3月病故,天安門還降半旗。有小道消息說謝富治臨死前已經被審查,他不是病死的,而是畏罪自殺。這種說法和謝富治死後的高規格葬禮不相符。另外,我們都知道,在文革中,但凡當高官的老公被打倒,其老婆就立即成了“臭老婆”跟著倒霉。如果謝富治死後哪怕是在高層內部受審查或重新評價,那必然會影響到他老婆的命運。事實是,謝富治老婆劉湘屏在謝富治死後官運亨通,1973年當上衛生部長、黨的核心小組組長,1973年8月的拾大又當上中央委員,並且壹直當下去,直到1976年10月肆人幫被抓才被撤職。既然在當時,謝富治仍被黨國奉為正面人物,其追隨者自然也不會在政治上被審查,李震因追隨謝富治而“畏罪自殺”自然無從談起。
《公安史稿》對李震之死另有解釋。《公安史稿》說:“據事後查證,李震確有自殺取死之因。他1970年在中共九屆贰中全會上,與林彪黨羽劉豐曾秘密串聯,進行反黨活動。劉豐被捕審查後,他又篡改了劉豐的供詞,掩蓋自己的罪行。在這之前,他還參與陳伯達、吳法憲制造‘中國共產黨非常委員會’冤案,誣陷許多中央領導人和壹大批黨、政、軍負責幹部。1973年9月,他去山東省查破壹個與該案相似的案件,知道中共中央對冤案制造者處理很嚴,因而畏罪思想壓力很大,同年10月,中共中央追查陳伯達交代的壹份材料,他因為這份材料被壓在自己的手裡感到很害怕。由於罪孽深重,他畏罪自殺不足為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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