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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27 | 来源: 黑龙江广播电视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12月20日,举国关注的江歌案正式宣判,法官认定陈世峰带刀杀人,陈世峰获刑20年。
凤凰卫视驻东京记者李淼告诉本报记者:“在陈述判决结果时,法官措辞非常严厉,认为刀是陈世峰带来的,开始就有强烈杀意。而且陈世峰完全没有反省之意。”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但是外界的质疑声却此起彼浮。
到底是轻判,还是算做重判?
李淼对本报记者说:“就杀人罪来说,20年在日本是相对重一些的有期徒刑,但在中国人眼里,这是较轻的量刑。庭审上,检方对被告人陈世峰提出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见,并给出了七个最重要事实,第一点就是,检方认为陈世峰行凶当时的危险程度、恶劣程度非常严重。检方提到了几个细节,包括被害人江歌当时的致命伤是从右用刀刺进来,贯通了脖子,到左面出来,并且他至少刺了江歌11到12次。第三点中,检方认为陈世峰动机非常自私,他前往公寓的目的不是为了要杀江歌,而是为了要杀刘鑫,他首先恐吓刘鑫,之后杀害江歌,而江歌是非常无辜的。”
李淼告诉本报记者:“当天,我看到陈世峰流了很多汗,身体向左倒,他似乎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在最后法官宣布量刑的时候,我看到旁边一直有两名警察扶着他。”
陈世峰接下来将在日本监狱服刑。律师殷锡迷告诉本报记者:“日本跟中国不同,日本没有减刑制度,只有假释制度,在他服刑期满80%以后可以被假释。假释期间通常会被强制遣返回国,但是假如本人不愿意被强制遣返,他可以向日本法院重新提出申请,法院如果认可的话,他可以留在日本。”
记者了解到,以往日本庭审是公开的,对于受瞩目的重要案件,日本媒体会采取“一问一答”方式,将庭审内容从头到尾全部报道出来,根本不存在不允许曝光庭审内容的问题。 然而江歌案能够从旁听席上看到的东西非常有限,法庭上出现的所有东西,无论是照片、地图还是有关电话录音弄成文字的纸张,都没有展示给公众看。
李淼告诉本报记者:“这次在采访当中我感到日本法庭对媒体是非常封锁的,尽管我们提前进行申请,但是法院依然没有许可我们拍摄画面。但是,我们在现场发现法庭允许日本媒体拍摄,唯独没有允许中国媒体进行拍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法庭翻译。李淼介绍:“庭审第6天,陈世峰一方律师(说日语)最终辩论时,主审法官突然说,‘因为是被告方辩论,因此无需翻译’。江歌母亲作为受害者遗属参与庭审,对于被告方律师30多分钟的辩论,恐怕一句都无法听懂。日本法律界人士都说‘这是极为异常的事情’‘对受害者遗属不公平’。”
江母不满判决,对日本法律失望
判决当晚6时,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日本召开记者会,这位失去独生女的母亲不仅向公众透露了她对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的感想,“我对日本的法律感到失望,因为江歌美丽的生命,竟然仅仅用20年就换掉了,我不接受判决。”
接下来是否会上诉?江母表示:“已向检察官提起了对求刑的抗议,检察官说我是没有权利提起上诉的。对陈世峰的民事诉讼,律师已经向法院提交诉讼要求。”
除了对法庭判决的不满,江歌母亲还在记者会上透露:她打算回到中国后起诉刘鑫。“我要揭露刘鑫的谎言,包括陈世峰的姐姐陈世芳今年4月去刘鑫所在的青岛市的问题,刘鑫在案件发生时锁门的问题,以及刘鑫对江歌的诋毁,刘鑫对身为江歌母亲的她视而不见等一系列问题。”
“陈世峰是直接凶手,刘鑫又在扮演什么角色?我会和刘鑫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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