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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3-30 | 來源: 美國之音 | 有1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美國計劃要求赴美簽證申請人提交過去伍年的社交媒體記錄。
美國國務院星期伍在政府政策、法律公告網“聯邦公報”上宣布了這壹新的規定,向公眾征求意見。
除了伍年的社交媒體記錄之外,該規定還將要求提供以前的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是否被任何國家遣送過, 以及是否有參與恐怖活動的家庭歷史。
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去年曾批准的新簽證審查政策使美國使領館簽證官可要求簽證申請者提供過往所有的護照號碼、5年內社交媒體資料、郵箱地址、電話號碼以及15年內的個人信息,其中包括住址、就業信息以及旅行記錄等,但申請者可自願選擇是否提供這些信息。此次是第壹次正式要求幾乎所有申請者向美國透露這些信息,這將影響到全世界近1500萬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申請者。
自星期伍該規定公布時起,公眾將有60天的時間對此發表評論。
此舉是因為政府強調“對美國的移民進行極端審查”, 並將上屆政府在聖貝納迪諾恐怖襲擊後的努力擴展到更嚴密地審查社交媒體。
川普總統在競選時就大力主張要加強美國的簽證管理,嚴防有恐怖嫌疑的人入境美國。批評人士抱怨說,這壹新規定的舉措侵犯了隱私權,而且還會使簽證手續更加緩慢和繁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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