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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18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中國壹位煤商魏某曾在多年前向中國唐山壹間房地產公司股東夫婦出借了數千萬人民幣的債務,至今錢都沒能要回來!
原告魏某先是在中國打官司,但無奈被告夫妻逃到了加拿大。
隨後魏某向加拿大BC省法庭提訴,要求凍結該房產公司股東夫婦在BC省擁有的叁處房產,以防他們逃避在中國的債務。
近日,BC省最高法院作出裁定,要求這對夫婦償還他們在中國欠下的巨額債務。
這對夫妻在加拿大所擁有的叁處房產已被凍結,若他們不能把欠款歸還,法院將對這叁處房產進行拍賣。

事件經過
根據法庭文件,2010年12月,魏某向被告梅某和其妻子李某控股的房地產公司借款1100萬元人民幣用於壹項地產項目。梅某夫婦作擔保,表示將於3個月後連本帶利歸還借款。
但是梅某的房地產公司沒有按期還款,並要求繼續借款,以便完成房產項目。
2012年8月,魏某再次向梅某的公司借款1220萬元人民幣,並繼續由梅某夫婦作擔保。
兩筆借款總共2320萬元人民幣,限於月底歸還本金。但是這對夫妻仍未按期歸還借款。
2014年3月14號,魏某將梅某夫婦告上中國法庭。
雙方經協商後達成協議,被告梅某夫婦同意在約叁個月內償還借款、利息和違約金等總共3830多萬元人民幣。
但是,梅某夫婦仍然沒有按期償還這兩筆本金。
最後,魏某向中國法院申請執行令。魏某分別在2014年10月和11月收到兩筆還款,分別是99萬和87.8萬元人民幣。即便如此,原告魏某仍有3600多萬人民幣的借款沒有到賬。
隨後原告魏某於2017年2月向BC省法院申請凍結令被告梅某夫婦在加拿大的叁處房產,以防止他們出售房產,逃避在中國的還款義務。

被告梅某夫婦於今年6月提出申請擱置凍結令,但遭到BC省最高法院法官駁回。
今年6月,BC省法庭開始審理原告魏某的另壹項訴求:是否應該在加拿大執行中國法庭的還款判決令。
原告表示,按照中國法庭的判決,他在2014年6月就應該取回3800多萬元人民幣,該筆金錢包括借債本金、利息、罰款、經濟損失、與其他開支。假若被告不能按時償還該筆款項,則每天需要附加懲罰性利息!
至開庭前,被告夫婦已經交還1325萬元人民幣,尚欠2502萬元人民幣。
被告梅某夫婦還在法庭上指責魏某是放高利貸者,所以加拿大不應該執行中國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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