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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17 | 來源: 中央社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李雙江之子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有中國網友爆料,解放軍總政歌舞團歌唱家李雙江與夢鴿之子李天壹已經提前出獄,目前被李天壹安排在國外生活。

夢鴿是解放軍總政歌舞團演員,享受副師級文職待遇(圖源:VCG)

雖然未成年,但李天壹(右)生活作風混亂,人稱“海澱銀槍小霸王”(圖源:VCG)
2013年2月,李天壹(原名李冠豐)因涉嫌輪奸案被刑事拘留,後因可查資料顯示未成年,移交少管所。
對於輪奸事件,李天壹表示事後曾給受害人付錢,兩者是賣淫與嫖娼的關系。
同時李天壹的辯護律師表示受害人身份是陪酒女,並提請法庭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隨後,該案件於2013年9月開庭,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做出壹審判決,以強奸罪判處李冠豐有期徒刑10年。
對於李天壹的提前出獄,中國網友提出質疑,當時判10年為什麼能夠提前出獄,更有網友表示可能是李雙江背後有足夠大的背景。
李天壹強奸案發生後,其母夢鴿諸如“我的兒子還是未成年人,所以希望得到媒體和公眾的寬容”,“我兒子犯了錯誤,但內心單純幹淨”,“受害人不是處女”等諸多言論遭到質疑。
中國壹大學教授在微博上表示,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小。
據公開資料顯示,李雙江與妻子夢鴿均為解放軍總政歌舞團演員,且均為中國國家壹級演員,夫婦倆最擅長的就是“唱紅歌”。曾演唱過《毛主席的話兒記心上》、《黨的陽光照耀祖國》、《可愛的延安》等歌曲。
對於夢鴿的諸多行徑,中國教育部前發言人王旭明在新浪微博評價李雙江及夢鴿時表示:“壹對唱紅歌最來勁兒的夫婦如此心黑,玷污紅歌、辱沒斯文,千秋留髒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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