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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05 | 來源: 加西網 | 有7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滿世界鬧的沸沸揚揚的“劉強東性侵事件”本來是以為無罪無保釋金釋放,甚至律師也表示劉強東99%的無罪。。。
但是,剛剛明尼拿波裡斯警察局發言人John Elder在4日下午接受電話采訪表示,劉強東是涉嫌強暴重罪。
《悉尼晨鋒報》今早報道如下:


劉強東當晚被捕照片首次曝光!
左圖被警方佩戴手銬:

明尼亞波裡斯警察局發言人John Elder4日下午接受本報電話采訪表示,剛剛公布的伍頁文件,是逮捕劉強東當晚的警察紀錄,警察接到舉報後趕到現場,受害者描述完成報告。


這份報告顯示,45歲的劉強東是以“強暴”重罪遭逮捕,從警方據報到場到完成報告,當地負責該案的警察都掛著隨身攝影機全程紀錄。
警察接到性犯罪強暴(Criminal Sexual Conduct Rape,CSCR)的舉報到場,受害人報案完成後,警方發給了她報案的藍卡(blue card),同時也拍下現場及受害人照片,嫌犯遭逮捕後,轉送到亨內平郡(Hennepin County)監獄關押,此案進行調查時,警察隨身攝影機全程開啟。
Elder說,劉強東涉嫌強暴重罪,但仍從監獄無保釋放且回到中國的原因,是因為他還未被控罪。

警方在報告中是以“609.342”的罪名控罪劉強東,根據明尼蘇達州的法律,609.342為性犯罪伍級中的壹級重罪(Criminal Sexual Conduct in the First Degree)。

華裔刑事案件辯護律師Don Zhou介紹,性侵案件的性質在明州非常嚴重,在美國各個州此類案件都很嚴重,性侵案件特別辯護,不需要任何的求證,只要受害人的陳訴,足以讓警察抓你。
此前就有報導說,劉強東在餐廳內扯掉女方內衣。根據明尼蘇達州當地法律這類案件,檢方的起訴時間,最輕的第伍級罪名指控上訴期限為叁年,最重的第壹級罪名指控上訴期限為伍年。
明尼蘇達州賀尼平縣警察局的監獄名單顯示,劉強東在當地時間8月31日午夜前被捕,次日下午4時獲釋。
有美媒刊文稱,按照明尼蘇達州的法律,美國警察在掌握合理依據時,才能不經法院簽發逮捕令而實施當場逮捕,在羈押期間等待檢方指控,羈押72小時內沒有公訴,警方就得放人。
文章表示,如果劉強東性侵事實成立,將面臨最高可判30年監禁。但若要構成性侵罪,檢方需要叁個要素,包括性行為、缺乏同意、使用強力。
劉強東獲釋後立刻乘坐私人飛機直飛中國,並於昨天(9月4日)公開露面。
京東方面3日下午回應稱:劉強東目前已經回到中國正常開展工作。4日,劉強東現身京東總部出席商務活動。
美國《華爾街日報》說,受害人是明尼蘇達州大學卡爾林學院的學生。該學院早前證實,劉強東是他們商學院的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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