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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24 | 来源: 钱江晚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离婚 | 字体: 小 中 大
一对杭州夫妻,年纪轻轻,男人名下有一套500万的房产,女人名下有一套300多万的房产,看上去让人心生羡慕,但是打起离婚官司来,不仅把父母都拉进来加入“战争”,甚至还提出了亲子鉴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是杭州某基层法院最近判决的一起离婚案。
案件中比较特别的是,两套房产均为男女双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按揭,但是男方在庭上出具了一份蛮特殊的协议,是男方父母与男方缔约,父母言明:我们父母帮你支付首付款及还贷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其他人不得分割。
这个“其他人”显然指的就是媳妇,那么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两套房子均购买于恋爱期间//
2015年,经人介绍,双方相识。
现在从递交到法院的证据来看,就在双方认识的当月,男方购买了城北某楼盘一套三居室公寓,总价为300余万元,男方支付了首付款,其余动用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半年后,女方也以按揭形式买下城郊某楼盘公寓,当时总价200余万。
两人买房均以个人名义。
据男方说,2016年两人觉得感情不好欲分手,没想到女方怀孕。两人仓促结婚。
怀孕生产,女方大多时间都是住在娘家。根据男方的说法,两人共同生活的日子不过个把月。
后来争吵不断,女方甚至都不让他看孩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离婚官司里男方突然拿出父母赠与协议//
离婚诉讼是男方提起的,女方也提出诉讼请求。两人的要求都是相近的,一是要孩子,二是要求分配对方婚前房产在婚后的还贷和对应的增值部分。
关于孩子,男方还提出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是亲生的。
那么焦点就集中在房产上。
其中,男方出具了一份此前女方从来不知道的协议,协议的双方是男方和其父母,内容是说男方名下的那套房子无论首付款还是后来的婚后按揭,都是父母出的钱,属于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其他人不得分割。
在庭上,男方说,首付和商业贷款部分都是我父母出的,我的公积金贷款也是属于我个人偿还,所以女方对该房产未作任何贡献,所以女方不应分得该房产的还贷及增值。
女方质证,男方用以说明父母帮助还贷的流水并不清晰,看不出是哪个账户出的钱。而且男方收入稳定,加上公积金完全有能力以自己的收入偿还贷款,根本无需父母出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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