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8-10-31 | 來源: 加西網 | 有6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昨天下午,BC省政府宣布,從11月1日星期肆開始,對包括超速、危險駕駛、分心駕駛及路邊違規停車等違規行為加重經濟處罰,罰款將增加20%。

據省政府稱,此次提高20%的罰款涉及到以下兩項罰款:
1. 司機風險保費(DRP)每年向被判犯有危險駕駛違法行為的駕駛員收取,例如超速駕駛,兩次或多次違規分心駕駛、酒駕等不清醒駕駛、或路邊違規停車。DRP取決於過去叁年的駕駛記錄。
2. 司機罰分(DPP)是向交通違規累積到達或者超過4分的司機收取的罰款。保費金額取決於12個月內累積的總積分。
省府表示DRP和DPP是司機為違規行為支付罰款之外的保險處罰。司機每年只會為其中壹個進行繳費,以罰款最高者為准。

不支付DRP或DPP罰款的司機,無法通過ICBC續駕照或購買車輛保險,60天後未付款將被收取19.6%的利息。
不過,省府補充指,司機可以通過在部分或全部計費期內放棄駕照來減少或消除處罰。
省府表示,大約有66,000名司機支付其中壹項罰款。
DRP和DPP和Autoplan保險費分開。即使對於沒有擁有或保險車輛的人,也會收取罰款。
根據省府的說法:- 司機罰分(DPP)目前為扣4分罰175元到更多扣50分罰24,000元不等。隨著2018年11月1日開始罰款 增加20%,這些罰款將達到扣4分罰210元,扣50分扣28,800元或更多。
- 2019年11月1日起,處罰將再次增加20%,和先前的基本保費增加保持壹致。

展望未來,處罰將與基本保險費的變化相匹配。根據這壹增長情況,ICBC預計2019年將收取2600萬元的罰款,2020年將收取3200萬元,2021年(4月至3月的財政年度)收取3600萬元。
開車上路,安全第壹,以下都是違規駕駛行為:



-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