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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1-14 | 來源: 加西網 | 有1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ICBC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11月9日,BC省司法部長尹大衛(David Eby)簽署了21頁的法規,2019年4月1日起,BC省汽車保險公司(ICBC)對於輕傷的索賠上限定為5500元。

尹大衛表示此舉是為了消減ICBC的巨額虧損,新的規定每年約產生2億加元的開支,而以往相應類別的索賠及法律費用等高達每年12億元,因此這壹舉措將為省府每年節省10億加元。
然而新的法規中將腦震蕩、精神疾病列為輕傷,引發了民間的不滿及醫療法律人士的反對。
不過ICBC援引醫學研究報告稱,約有85%的輕度腦震蕩患者在叁個月內完全康復。
新的法規還規定包括輕微腦震蕩在內的心理傷害如果持續時間超過肆個月,索賠上限將不再適用。如果任何身體傷害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那麼索賠上限也將不存在。
BC省訴訟律師協會對設定上限表示反對,稱新法規中的細節讓人不安。即將上任的協會主席,律師Ron Nairne表示政府似乎想將大多數索賠定義為輕傷。但腦震蕩和精神疾病應該除外。
Ron Nairne表示腦震蕩是壹種腦損傷,根本就不存在什麼輕微腦震蕩。
Ron Nairne還指出新的法規將喪失工作能力作為重大傷害的評判標准,這個標准是如此狹小,以至於大多數受傷都無法逃脫被判定為輕傷。-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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