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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8-11-17 | News by: 自由亚洲电台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2018年11月16日,山西省扶贫办前主任刘昆明受贿和滥用职权案开审,被告在庭上认罪悔罪。(山西省高院图片)
山西省扶贫办前主任刘昆明受贿和滥用职权案件,周五(16日)在临汾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刘昆明被控受贿超过千万元人民币,以及滥用职权造成扶贫资金直接损失,他当庭认罪悔罪,案件择日宣判。
大陆媒体周五报道,根据临汾市检察院的起诉指控,刘昆明在1994至2013年,担任山西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山西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在干部选拔任用、扶贫企业评定、扶贫项目核准及拨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216人财物共1039.85万元;刘昆明又指控滥用职权,造成扶贫资金直接损失约353万元。-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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