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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1-22 | 來源: 今日悉尼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澳大利亞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已經定罪的強奸犯,是如何能夠自由地對壹名7歲女孩進行性侵犯的?昨天,新州警察局長、州長、懲戒服務廳長、警務廳長和律政廳長都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據《每日電訊報》報道,周壹,該報獨家披露, 嫌疑人Anthony Sampieri據稱在假釋期間對這名女孩進行了性侵犯。
在距離Kogarah警察局僅400米的舞蹈室廁所裡,這名7歲女孩經歷了30分鍾的可怕折磨,據稱他還用刀威脅她。


昨天,《每日電訊報》報道稱,Sampieri曾給壹名女子打過數個言語粗暴的電話,這違反了他的假釋條件,但他的假釋官從未被告知這壹情況,Sampieri目前尚未因這起事件被起訴。
但是新州的高層明確拒絕回答關於該案最重要的問題,要麼完全無視這些問題,要麼發表壹份未能解釋問題的聲明。
警察局長Mick Fuller甚至沒有出席新聞發布會,而是讓副局長Jeff Loy面對接贰連叁的問題“襲擊”。Loy將54歲的Sampieri描述為“對社會的威脅”,但他說:“沒有人能預測任何人的未來或未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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