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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09 | 來源: FX168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孟晚舟 | 字體: 小 中 大
本來,接著G20阿根廷峰會,寫了壹篇分析中美兩國領導人會晤前景的文章。不承想,孟晚舟女士的“出場”,讓所有新聞都“黯然失色”。咱們中國人太關心華為,太關心華為的命運了。

根據《環球郵報》等媒體報道,12月1日華為首席財務官、任正非女兒孟晚舟在溫哥華轉機時,被加拿大檢方應紐約東區檢方要求逮捕。由於孟晚舟申請了禁止報道令,這個消息到了5日才流出。
消息流出後,中國駐加使館發表聲明,要求加拿大和美國政府立刻釋放孟晚舟。很多在加華人更是上升到外交高度,指責加拿大總理說,如果這件事情處理不好,“後果很嚴重”。
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基本上都是“自說自話”,或者說按照中國體制要求加拿大,根本不了解加拿大和美國的司法體制。在這兩個國家,無論什麼樣的事件,只要進入司法程序,就由司法部門說了算,而不是行政首腦揮揮手就能解決的。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引渡請求國需向加拿大外交部發出請求。外交部長批准後,會授權司法部長向法院發出單方面扣押申請。至此,該引渡行動就會完全轉入司法軌道,按照司法程序處理。從孟晚舟的經歷來看,應該是卑詩省高等法院接到申請,簽發了對她的扣押令。
美加兩國在1976年簽署了引渡條約。根據該條約,美國如果向加拿大檢方提供充足證據,證明某人在美國確實犯下罪行,加拿大可以啟動引渡程序。1999年加拿大《引渡法》規定,根據加拿大法律能夠被判處2年以上監禁,或更嚴重罪行者,才會進入引渡程序。
美國要想將孟晚舟成功引渡回國,必須向加拿大檢方提供足夠證據,滿足加拿大《引渡法》規定,並完成加拿大司法程序。
按照加拿大分工體系,孟晚舟事宜由法院和檢方合作處理。檢方負責根據美國提供的材料提出指控,法院負責聽證和判決。7日上午10點(加拿大西部時間),卑詩省高等法院已經舉行第壹次保釋聽證會,決定孟晚舟是否能夠獲得保釋。

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
法官主持完聽證會後,如果認為孟晚舟不會離境,並且不會對當地社會造成危險,可能會給予孟晚舟保釋權。孟晚舟繳納高額保釋金後,可以轉到住處,等待召開引渡聽證會。
引渡聽證會由引渡法官主持,主要確定兩件事,壹是確定被捕者是否為引渡國要求的人,贰是引渡國提供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被捕者犯罪,並符合《引渡法》規定。
引渡聽證會結束後,司法部長將最終決定是否簽發引渡令。被捕者可以向司法部長提交意見書,闡述自己的訴求。司法部長有壹定自由裁量權,如果他覺得被捕者引渡後無法得到公平審判,可以拒絕簽發引渡令。-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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