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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24 | 來源: 小 中 大

2017年1月8日,羅冠聰出席完台灣的座談會返港,在機場遭襲擊及潑淋液體。(網上視頻截圖)
香港立法會前議員、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去年初到台灣參加政黨「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後回港,在香港機場被人襲擊及潑淋液體,涉案叁男壹女被裁定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等罪成立判囚叁個月,其後肆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周伍(21日)頒布裁決,駁回肆人上訴要即時收監。
肆名上訴人分別為高傑飛、唐發祥、劉必泉及鄺桂嬋,上訴方曾指呈堂片段未見羅冠聰所謂的「拳打腳踢」場面,而原審裁判官即使認為羅冠聰是誠實證人,亦應評估其供詞是否可靠;高院法官最後駁回上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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