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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30 | 來源: 我是金融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梅艷芳 | 字體: 小 中 大
人壽無常,輸給了時間
委托人的溫柔,受托人的忠誠,受益人的較真,換來沒完沒了的官司。
委托人願望落空,受托人聲譽受損,受益人晚年顛簸,終是沒有贏家的結局。
遺憾背後,既有天意弄人,亦是籌劃不當。
梅艷芳出生於中國香港,祖籍廣西合浦,是香港著名樂壇歌後及著名演員,平生獲獎無數,聲名遍布整個華人世界。
她自幼喪父,由母親撫養長大,有兩個哥哥和壹個姐姐,姐姐於2000年先她而去。她童年為貼補家用,被迫輟學,在歌廳和街頭獻唱,常常受人白眼和欺負。即便在長大之後,由於母親好賭,哥哥又經商失敗,她仍然不得不經常幫家人還債。
2001年梅艷芳發現自己患有子宮頸癌且病情嚴重,壹向敬業的她卻仍然壹邊進行治療,壹邊繼續工作。2003年11月她竟然連著在香港舉辦了'8場演唱會,之後又馬上去日本拍攝廣告。此時距離她逝世僅有不到壹個月。
同年11月27日,她終於返回香港住院治療,並用生命的最後壹個月設立了以家人為受益人的家族信托。同時,她在家族信托文件中規定將:將養完家人後的所有剩余財產,捐贈給妙境佛學會(New Horizon)。
2003年12月30日,梅艷芳在香港醫院病逝,終年40歲。
此外,她無論生前還是死後都熱衷於慈善。
"梅氏家族信托由梅姐設立,受托人為著名的H信托公司。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是梅艷芳的母親,梅艷芳的侄子、侄女(某名兄長的兩個女兒,以及故去姐姐的兩個兒子)。家族信托的主要財產是現金和物業。
梅艷芳在“信托意願書”中要求受托人將兩處物業贈與生前摯友劉先也留出170萬港元支持侄子、侄女的教育,並且每月支付母親7萬港元的生活費。
必須要注意到,這是壹個自由裁量信托,也即受托人在該家族信托的財產管理和分配上具有很大的權利。根據些院判決書中披露的條款來看,受托人能夠決定信托財產的分配、增加或移出受益人。此外,梅艷芳要求該家族信托的條款必須對所有受益人保密。
僅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其實是壹個非常簡單、標准化的家族信托。但
是細細想來,在家族信托之中卻又有很多細致的安排和苦心。
最引人關注的大概是梅姐通過家族信托贈與劉先生兩套物業吧。
這位劉先生是誰呢?
他是香港非常著名的時裝、形象設計師,也是梅艷芳的生前摯友。香港許多明星都穿過他設計的衣服。在最後壹場演唱會上,梅艷芳那件讓人難忘的婚紗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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