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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2-27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8萬買的房子幾年後評估價47萬,作為房東是不是該高興?可是Brantford壹位華人房東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他想賣房租客不同意,想把房子便宜點賣給租客,租客也不買賬。租客只有壹句話:把房子免費送我,否則告你。

據房東吳先生介紹,幾年前他在Brantford購買了壹套投資獨立屋,現在當地房屋均價47萬,而吳先生當時是18萬買的。
既然是投資房,當然就要找租客。偏偏吳先生選擇租客失誤,選了3兄弟共同租房,而這3兄弟都是安省殘障援助福利(ODSP)的受益人,每人每月政府發1000元生活費。按說這些錢支付租金也沒問題。問題是,3兄弟愛好收集垃圾,然後把垃圾堆在後院。
垃圾遭鄰居投訴,去年政府強行清理,並罰了吳先生7000多,今年初又罰了吳先生2500。
因為清理垃圾發生沖突,3兄弟中的壹人被警察抓走關了兩次。但是3兄弟依然如故,樂此不疲。

無奈吳先生想賣房,壹了百了。但他想的太天真了,3兄弟根本不配合,想看房門都進不去,先後換了3個地產經紀,但是沒人惹得起3兄弟,紛紛打了退堂鼓。因為吳先生有自住房,他也不可能以自住為借口將3兄弟趕出去。
因為是領ODSP福利,3兄弟房租是由ODSP直接付給房東的,每月付房租,房東就沒理由驅趕房客嗎?
吳先生請了律師以其他理由驅趕租客,結果上庭後吳先生敗訴,法庭判他不能驅趕租客。吳先生請人繼續按法律規定走程序,結果律師被租客罵得狗血淋頭。3兄弟還說要吳先生撤訴,或者直接簽個文件把房子免費送給他們,否則就要到人權法庭告吳先生,索賠50到100萬。
沒辦法,在這次政府清理後吳先生出面請3兄弟去餐館吃飯,目的就是想把房子以24萬的優惠價賣給他們3兄弟。3兄弟告訴吳先生,政府為他們出5%首付, 也就是控股5%。除此外他們沒有任何多余的錢了。
吳先生計算了壹下,3兄弟的稅前就是3000元,要想買24萬的房子,貸款是通過不了銀行這關的,必須有至少4000元的稅前收入才行。
於是吳先生突發奇想,如果自己參加進去,這樣,吳先生就控股23.75%, 政府5%,他們3兄弟各占23.75%,這樣的好處就是政府罰款吳先生只需交23.75% 。走投無路的吳先生把自己的想法拿出來征求網友意見,結果被網友壹通調侃。
網友壹雙幹活手留言說:除非你有棄房不管、不維護房子、因此房客造成人身傷害的情況發生,否則他們告不贏。房客有人權,房東也有。
網友Lisa:先自省自己有沒有盡到房東的責任,自己沒啥事,讓他們去告吧。這裡不是中國還有人道賠償。這種事情很麻煩,但是耐心壹點,壹步壹步來,壹定會解決的。租房法雖然是偏向房客那壹邊,但是這麼沒有天理的事情壹定有辦法贏的。
網友Ella:看到你的問匙還沒得到解決,和我壹樣。 這裡的法律是為流氓無賴服務的,不是為了保護納稅人的利益服務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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