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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01 | 來源: RFI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大媽廣場勁歌歡舞時有引發爭議,主要是聲音太吵擾人休息。盡管官方推波助瀾將大媽廣場舞納入正能量,時有傳出大媽舞與居民發生糾紛。報載天津罕見推出條例,規范大媽廣場舞。只是罰款不多,況且人多勁舞時能否罰向眾大媽情況未可知。
據中國時報今天報道報道,天津頒文明新規,大媽廣場舞太大聲課懲,最多罰500人民幣。
報道說,中國不少大媽熱衷跳廣場舞,但也衍生出擾民等問題。天津市人大常委會3月29日,通過名為《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新規,從今年5月1日起,包括“廣場舞”音量過大擾民、插隊、“霸座”等不文明行為,若有拒絕改正或屢教不改者,可被罰款最多500元。
該新規就多項不文明行為作出規定。首先在公共秩序層面,凡於公共場所赤膊、大聲喧嘩、隨意插隊、“霸座”等,規定由接報的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絕改正者處以50至200元罰款;對“廣場舞”音量過大擾民,拒絕改正或屢教不改者,處200至500元罰款。
新規定還涉及其它方面。至於公共環境方面,對隨地吐痰、隨處便溺者,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處50至200元罰款;對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和區域吸煙不聽勸阻者,規定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50至200元罰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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