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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05 | 來源: 自由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丹麥離婚率居高不下,最近丹麥政府通過新的法律,夫妻在離婚前有3個月的"反思期",若夫妻育有未滿18歲的孩子,則必須強制完成壹堂30分鍾的線上課程後才能離婚。

丹麥政府強制育有未滿18歲孩子的夫妻,若要離婚,必須完成線上課程。圖為示意圖,與新聞無關。(美聯社)
綜合外媒報導,丹麥過去只要在網路上申請,提交表格就能馬上離婚。然而現在根據丹麥政府4月1日生效的新法律,在完成離婚手續前,夫妻將有3個月的"反思期";此外,育有18歲以下孩子的丹麥夫妻,在提出離婚申請後,會得到壹個課程連結,他們必須在"反思期"內,完成30分鍾的線上課程,才算順利完成離婚手續。
這門課程由哥本哈根大學(University of Copenhagen)的研究人員設計,目的是為了幫助夫妻改善溝通問題,針對離婚夫妻可能面臨的17種沖突狀況,提供解決方案。例如:如何替孩子舉辦生日派對、當孩子不安時如何與他們談心等。如果夫妻沒有在3個月內完成此項課程,他們將無法完成離婚手續。
報導指出,這門課程不壹定能夠阻止夫妻離婚,但它能夠幫助夫妻以更好的方式處理離婚以及衍生問題。福斯(Henriette Fuchs)育有壹個7歲和壹個10歲的孩子。她已完成該課程和離婚手續,她表示:"這個方式可以幫助離婚夫妻思考他們必須面對的問題。它會強迫你思考你的感受,以及如何處理特殊情況"。
家庭幫助協會Moedrehjaelpen副主席夏爾德摩斯(Trine Schaldemose)說:"這是壹個好的開始。"但她同時也表示,該課程只對"沖突程度不太高的夫妻"才有用。
丹麥政府向來重視孩童與家庭權利,不但提供長達壹年的育兒假,還有普遍的公共日間托育服務。根據丹麥統計局(Statistics Denmark)提供的資料,2018年,丹麥共有1萬5000對夫妻離婚,相當於去年結婚對數的46.5%。同時,只有大約70%的孩子與雙親同住,比1980年減少了15%。在越來越多離婚夫妻的狀況下,"共同監護"也越來越普遍。專家認為,最好讓孩子每隔壹周與父母壹起生活,才能保持密切關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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