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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9-06-23 | News by: 加西网 | 有79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加西网综合)单独进口鱼翅产品,在加国将成为非法行为。
另外,由活鲨鱼身上割取鱼翅然后将鲨鱼放回水中的做法,亦属非法行为。
加拿大参议院周二晚上通过加国渔业C-68修订案,禁止鲨鱼鱼翅贸易。当总督签署后,本月底前会成为法例,正式不准买卖鱼翅。

目前经修订的加国渔业法案C-68,采纳了新斯科舍省参议员Michael MacDonald的私人法案S-238,把他提出的禁止鱼翅进出口的主要内容添加了进去。
加拿大是仅次中国内地及香港,全球第三大进口鲨鱼鳍的国家或地区,也是二十国集团中,首个国家禁止进出口鲨鱼鳍。
事实上根据历史记录,早在1994年的时候,加拿大就已经禁止在领域内的水域获得鱼翅了。
但由于加拿大华人对于鱼翅的消费需求,虽然加拿大国内不捕捞鱼翅,却成了亚洲以外的第三大鱼翅进口国家。
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仅仅一年时间,加拿大进口了14.8万公斤的鱼翅,价值约320多万加元。
鱼翅汤作为一道名贵的菜肴,深受一些华人的喜爱。但是经过数十年的过度捕捞之后,全球鲨鱼数量已经减少了90%,联邦自由党政府将禁止在加拿大进口鱼翅。
鱼翅汤经常在婚礼和宴会上出现,是主人财富的象征,也能用来表示对客人的尊重。
有部分加拿大居民认为,华人饮食习惯的引入,才导致加拿大鱼翅问题越来越严重!
其实一直以来,抵制鱼翅的声音从来都没有消失过。

鱼翅在加国华人社区甚受欢迎,安省多伦多市政府曾尝试禁止售卖鱼翅,但被华商入禀法院,推翻当局的决定。
2017年,保守派新斯科舍省参议员迈克尔麦克.唐纳提出了一项鱼翅禁令法案S-238,以取消这些进口。
通过参议院的代表彼得.哈德的提议,联邦政府已介入修改和加拿大渔业有关的现有立法C-68法案。该修正案将麦克.唐纳的鱼翅禁令提议置入C-68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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