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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17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說:有關部門對《關於企業注銷若幹問題的會商紀要》進行政策解讀 來源/金旻矣攝
新民晚報訊(記者 金旻矣)“僵屍企業”如何徹底退出市場?現在上海有了“實招”。今天,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共同推進解決企業注銷若幹問題的發布會,對《關於企業注銷若幹問題的會商紀要》進行政策解讀。
《紀要》對企業注銷肆方面的難點進行了破解。首先破解了“僵屍企業”的注銷難題,對於因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賬冊、文件滅失,企業人員下落不明,無法正常清算的“僵屍企業”,在履行相關強制清算或破產清算程序後,仍無法清算或無法全面清算的,公司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可以憑人民法院有關終結清算程序的裁定文書,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
其次,簡化了公司注銷登記材料。破產企業因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或企業人員下落不明,履行清算程序後,仍無法清算或全面清算,不能取得稅務部門清稅證明,清算人或管理人憑有關裁定文書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時,登記機關不再收取清稅證明。
再次,充分保障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強制清算或破產清算程序仍無法清算或全面清算的,由人民法院在相關終結清算程序裁定書中,載明債權人依法主張權利的內容。公司注銷後,債權人仍可以依法向清算義務人或債務人的有關人員主張其合法權利。
明確了公司注銷責任義務。設有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子公司的企業,在終結清算程序前,應對其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子公司的企業,在終結清算程序前,應對其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子公司進行相應處理。進壹步明確了公司退出市場應盡的責任義務,避免公司注銷導致其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子公司因母體或股東主體資格滅失,產生新的“注銷難”問題。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處副處長鍾嘉表示,部分“僵屍企業”存在重要文件、賬冊滅失,或股東、重要人員下落不明等情況,憑借公司自己的力量,無法提供注銷所需要的法定材料。雖然這些企業已經不再從事企業經營活動,或已經出現了法定的注銷情形,但因為尚未注銷,不法分子仍然可能會利用依然存在的營業執照,從事不法行為。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萌透露,“辦理破產”是世界銀行考察評估全球190個經濟體營商環境的10項指標之壹,2018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企業破產、公司強制清算案件497件,同比上升226.97%。“企業主體在市場上仍然存在,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主體從事違法行為,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現在通過壹些措施,主體就能徹底地退出市場,這是構建有序市場機制的重要措施。”陳萌說。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陳學軍表示,下壹步,市場監管局將與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加強合作,進壹步厘清登記機關提高行政效率依企業申請辦理注銷,與司法救濟事權的邊界,避免企業、股東、行政機關因注銷陷入循環訴訟,降低企業推出市場的制度性成本。-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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