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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19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8年後,在60多公裡外的棗莊市孟莊鎮,“捂死,燒了”的男嬰被當地公安通過DNA 數據庫找到,如今19歲。

▲7月4日,李步堯等伍人在磨山鎮商量申訴。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攝
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編輯 曹林華 校對 劉越
18年前,山東臨沂市蒼山縣(現蘭陵縣),周家壹名5個月的男孩被搶走,5名涉案人員被抓後,“主犯”李步堯對警方稱將孩子“捂死,燒了”。18年後,在60多公裡外的棗莊市孟莊鎮,“捂死,燒了”的男嬰被當地公安通過DNA數據庫找到,如今19歲。
2019年1月13日,19歲的男孩和親生父母在孟莊鎮派出所相見。其養父告訴新京報記者,孩子是當年在村子壹座橋底撿的。
孩子歸來,給5名涉案人員新的希望。此前,他們均以“拐賣兒童罪”獲刑,除壹人被判6年有期徒刑外,其余肆人均被判處10年。5人曾向臨沂市中院申訴但被駁回。此次,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訴材料,提出當年認罪是遭刑訊逼供,從未參與這起拐賣兒童案,請求再審。但最高法並未接收材料,按照流程,他們需先前往山東省高院申訴。
據此前《大白新聞》報道,蒙陰縣檢察院原檢察官張某表示,當年李步堯被關押在蒙陰縣看守所期間,曾向她反映被刑訊逼供壹事,她看到李的後背有多處傷口痊愈後留下的黑斑塊,手腕處有條狀疤痕。張某表示,李手腕的傷痕多半是銬手銬留下的勒痕。
2019年7月8日,新京報記者就此事采訪蘭陵縣公安局,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復。
5個月大的男嬰被搶“捂死,燒了”
2001年3月7日夜裡12時許,山東省臨沂市蒼山縣(現蘭陵縣)磨山鎮周莊村,鞏學娟帶著孩子在家中休息。鞏學娟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她聽見門被踹開的聲音,隨即闖進叁名男子,其中兩人蒙面。對方拿著鐵棍和刀毆打丈夫周自管,後壹名蒙面男子抓住她的頭發,將她拉進廁所。
叁肆分鍾後,鞏學娟聽見門外發動摩托車的聲音,再進屋,發現丈夫周自管滿臉是血昏躺在床,孩子卻已經不見了。鑒定報告顯示:周自管頭皮裂傷;左眼瞼裂傷,眶骨粉碎性骨折,背部刀刺傷致肺破裂血氣胸並呼吸困難,失血性休克,其背部傷為重傷。
“事發是夜裡,兩個歹徒蒙著面,丈夫當時就昏過去,沒看清歹徒。”鞏學娟向記者描述。
報案後,周家大哥周自展隨即向警方提出,磨山鎮男子李步堯與周家有過積怨,懷疑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判決書顯示,李步堯承認兩家的矛盾:1997年壹天,俺對象被周自展的手扶拖拉機給撞倒了,我和周發生爭吵,後周自展和周自管帶人上我岳父家吵仗,被人拉開。又過了幾天,我和俺對象在黃埔寺壹家羊肉湯館,遇見周自管和他對象,我和他吵了,我踢了周自管壹腳,後周自管帶了拾來個人到我岳父家打我,被我岳父砍了壹鍘刀,因此我和周自管結下了仇恨。
李步堯向新京報記者提到,他當年確實與周自管發生過肢體沖突,但僅限於此,且是在“搶嬰事件”4年前發生的,“我和他(周自管)打架那會兒,(他的)孩子都沒出生呢。”
案發次日,李步堯被警方帶走調查。他稱當晚和妻子、孩子在家睡覺,沒有作案時間,後被警方釋放。
周家對這樣的結果感到詫異,曾多次前往當地警方詢問。2001年9月8日,案發6個月後,李步堯再次被抓,此次他承認與他人預謀拐走周家男嬰的情況。
判決文書顯示,李步堯對警方稱,因他與周莊的周姓叁兄弟有矛盾,找到作案同伙馮作力,“聽說周叁(周自管)剛生了個男孩,你去放他的喜(當地方言,指占小便宜)。”當天晚上,對方打電話告訴他,“你說的事辦完了,比放喜還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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