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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25 | 來源: 法律與生活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南京江寧公安分局銅山派出所接到轄區村民報警,稱村裡的壹個井欄被人偷走了。這個井欄雖然不使用,但因為傳了好多代,從而壹直被村裡人小心看護。為此,當地村民趕緊報警。
江寧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古井周圍並沒有監控,但考慮到石質井欄拾分沉重,不借助大型工具,單憑人力是搬不走的。
為此,警方調取了周圍路口的監控,在長時間閱看後,壹輛裝載機出現了。有意思的是,該裝載機前方掘機下掛著壹個物體,民警仔細壹看,就是那失蹤的井欄。根據這壹線索,警方很快將雇用挖掘機盜竊的劉某抓獲。
據劉某描述,他見村裡的這口井荒廢多年,壹直無人問津,便想將上面的井欄拿回家當花盆養荷花。為搬走井欄,劉某專門請了壹台挖掘機前來搬運此“花盆”。然而,令劉某沒有想到的是,經文物專家鑒定,該“花盆”竟然是唐宋時期的文物,具有較高的研究價值。目前,劉某已被當地警方采取了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壹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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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北京市內壹高校古籍書庫的壹幅唐人寫經卷軸被盜,涉嫌盜竊的裝修人員羅某落網後稱,撞在羽毛球筒內的卷軸上貼著“30元”標簽,所以誤以為不是貴重物品。但海澱區檢察院認為其明知進入古籍書庫,且是在標注“1900年”的書櫃中取出,應知是文物,遂將此案起訴至海澱區法院。
被盜高校古籍書庫的管理員於去年10月向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清點古籍書庫時,發現書櫃內的壹個羽毛球筒被挪動到了書櫃頂上,球筒內的壹幅唐人寫經卷軸丟失了!警方遂立案偵查。
圖書館管理員仔細回憶,近期進入書庫的除了工作人員只有暑假來幫忙裝修的外包工程隊的人員。警方立即對該外包工程隊的人員進行詢問,並提取血樣檢測。
案發後5天,圖書館管理員通知警方:有人趁天黑,把書庫丟失的卷軸放在壹個雙肩背包內,扔在了保安值班室門口。警方通過檢測,在卷軸上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羅某的DNA,此案告破。涉案卷軸後經北京市進出境文物鑒定所鑒定,為壹級文物。
嫌疑人羅某承認自己在8月份利用給該書庫裝修的機會,將這卷軸從羽毛球筒內取出,並卷在褲腿中帶走。不過,羅某稱自己雖然知道該書庫是古籍書庫,但因卷軸上貼著的標簽上標價“30元”,自己還以為這不是貴重物品。
但檢察院承辦人認為,犯罪嫌疑人羅某主觀上明知自己進入的是古籍書庫,且羅某稱該羽毛球筒是在壹個標注了“1900 年”的書櫃中取出的,因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竊取的極有可能是文物。檢察官認為認定羅某構成盜竊罪符合主客觀相統壹的原則,遂將此案起訴至法院。
此案近日在海澱區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嫌疑人羅某的辯護人稱,北京市進出境文物鑒定所鑒定涉案唐人寫經卷軸為壹級文物的鑒定意見過於簡單,沒有對該卷軸的基本特征及鑒定過程進行詳細說明,因此辯方不認可這份鑒定意見。休庭後,檢方向北京市進出境文物鑒定所提交了補充鑒定的申請,並及時將補充鑒定意見,現已移送至法院。
海澱檢察院的丁軼鳴、葉雨露認為,被盜高校圖書館在文物管理及員工防患教育等方面存在不足之處,因此檢察院年底向該校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校圖書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辦法,對古籍書庫管理進行升級,並定期對員工進行防患教育,以從根源上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生。
1噸重石獅子被偷:石鼓已被鑒定為文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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