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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31 | 來源: 館陶廣播電視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梅艷芳 | 字體: 小 中 大
Life, thin and light-off time and time again ,Frivolous tireless
生命,壹次又壹次輕薄過,輕狂不知疲倦
曾生如夏花,她相信命運。但她壹生多舛。生活太艱難。為貼補家用,剛滿4歲,梅艷芳就被迫上台表演唱歌。之後的36年,她幾乎再也沒離開過舞台。。。
但舞台給了她機會。靠實力,也靠那天生的俠義與豪爽,梅艷芳人緣資源無人能及,並逐漸成為香港樂壇壹姐。但紅顏命薄。2003年,年僅40的梅艷芳病重,在最後壹場演唱會上,她穿上婚紗嫁給了觀眾與舞台。。。
2003年底,也是病重的最後階段,在主治醫生建議下,梅艷芳開始准備後事。她設立了家族信托。在她幹媽、匯豐信托董事,以及主治醫生等叁人見證下,梅艷芳簽署了遺囑和信托契約。以此,按梅艷芳的遺願,她幾乎把她生前所有資產幾乎全數裝進了信托。信托的資產,主要包括6套房產及部分現金。
而信托的受益人,按照梅艷芳的遺囑,包括4類:
1、預留170萬元,為侄子侄女提供教育資金;
2、每月向梅媽支付7萬元生活費;
3、將兩套房子贈予她的好友兼形象設計師劉培基;(2005年被受托人加入受益人名單之中))
4、在梅媽去世後,將余額分配給佛教學會。(2005年被受托人加入受益人名單之中))
為何不直接給媽媽和哥哥?據傳言稱,梅艷芳與母親的關系並不好,梅媽也不善理財,所以不希望把遺產直接給母親。同時梅哥賭博,梅哥的欺騙與梅媽的袒護,令兄妹關系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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