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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0-16 | 來源: 觀察者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環保組織“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10月7日起在全球多個城市發起為期兩周的抗議活動,示威者阻塞道路、圍堵重要公共設施,倫敦成了抗議“重災區”。
為此,英國警方不得不在14日晚宣布:倫敦全城禁止與“反抗滅絕”有關的抗議活動。而截至15日上午,警方8天來已經拘捕1457人。
倫敦警察廳14日晚發布公告,宣布根據《1986年公共秩序法》第14條,命令“任何與‘反抗滅絕’有關的‘秋日起義’(從10月7日至10月19日18點),必須在14日21點前停止其在倫敦(倫敦警察廳及倫敦市警察轄區內)的抗議活動”,否則將遭到逮捕和起訴。

圖源:倫敦警察廳推特
《衛報》稱,在禁令下達後,警方幾乎立刻沖進倫敦市中心的特拉法加廣場,要求抗議者撤走他們的帳篷。在現場的“反抗滅絕”發言人霍華德·裡斯(Howard Rees)說,警方甚至在命令下達之前就開始清理廣場。
裡斯形容清場行動“壹切都很平靜”,示威者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警方的監督下搬走自己的物資,還幫著沒在現場的人搬走裝備。但仍有部分示威者將自己鎖在原地,警方設法解開他們之後再將他們逮捕。


14日晚,警方在特拉法加廣場拘捕不合作的示威者 推特視頻截圖
大批示威者不得不轉移到泰晤士河以南的沃克爾霍斯游樂場,欲將其作為新的抗議點,但裡斯擔心那裡場地已滿,而且也是警方新禁令中涵蓋的區域。
此前,特拉法加廣場壹直是倫敦警察廳指定的唯壹合法抗議場所,若在其他地方示威,警方就會根據《1986年公共秩序法》第14條,即若警方預計公眾活動會構成“嚴重妨礙”,則可根據時間、地點、人數等,就公眾活動實施限制,違例者可被警方按照“簡易程序罪行”起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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