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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0-29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16年,加拿大卑詩省推出了購房外國買家稅,引發壹些爭議。支持者認為此舉對溫哥華的高房價降溫效果明顯;反對者認為如此壹來,沒有人願意來溫哥華投資,虧的是當地人。
據CBC NEWS報道,壹名中國籍女子對卑詩省的外國買家稅提出了壹項集體訴訟,近日,這個訴訟有了結果。

圖片來源 CBC NEWS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於10月24日駁回了李靜(Jing Li)的訴訟,她認為卑詩省針對外國買家征收額外財產轉讓稅的行為違憲,並涉嫌歧視亞裔或中國買家。
然而法官Gregory Bowden表示,不存在歧視的情況,卑詩省的政策旨在解決該省的房屋可負擔問題,是合理的。
在壹份長達43頁的裁決書中,法官Bowden詳細解釋了他的立場,“海外買家稅的征收是根據公民身份(而非種族或原國籍)進行區分,只要擁有加拿大國籍,或者是保留原國籍但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還有已經拿到卑詩省省提名身份的人,都無需繳稅。”
Bowden說,這個條款很明確地指出,大家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針對亞裔或中國人的意圖。

圖片來源 CBC NEWS
李靜是中國公民,2013年移居加拿大,但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2016年7月,卑詩省海外買家稅生效前壹個月,她簽了合同准備在大溫地區買壹套價格50萬元的公寓,交易日期是11月。但外國買家稅於當年8月2日生效,因此李靜必須額外支付8萬3850元。
李靜的律師表示,海外買家稅的征收增加了很多不公平的負擔,對非公民具有歧視性。“卑詩省這樣做違反了《權利與自由憲章》第15條,該條款防止基於種族、民族、膚色的歧視。”
另外,李靜還認為外國買家稅間接歧視中國人,因為“中國人是大溫地區最大的移民群體,比其他人買了更多的房地產,因此這項稅收政策對中國人的影響最嚴重,是在針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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