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9-12-16 | 来源: 广州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买房可谓是件大事,
但如果花重金购买的房屋
竟然是“凶宅”,
该怎么办?
这种糟心事就发生在了彭某身上,他及家人多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购房首付已经倾尽了全家人多年的积蓄,但万万没想到花费363万买到的竟然是凶宅!
更令他震惊的是,他发现卖家是名中介从业人员 ,早就知情房屋是套凶宅,当初就是该中介低价购入后再转卖给他的!彭某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中介告上了公堂。
中介则大喊冤枉,声称不知道房子闹过人命,不存在恶意炒卖房屋。
孰是孰非?法院会如何定断?
记者今日从番禺区法院获悉,
历经一审、二审,
该案近日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图/新华社资料图(图文无关)
省吃俭用购买房屋竟买到了凶宅
2017年12月9日,原告彭某和被告岑某及某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岑某名下位于番禺区钟村街的房屋。合同履约期间,彭某依约向岑某支付了购房首期款(含定金)、办理按揭服务并支付中介费等费用,岑某亦依约将涉讼房屋交付给彭某,后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买了房屋后,彭某开开心心来到房屋查看,打扫卫生,并计划对房屋进行装修。期间,有邻居告诉彭某这房屋曾有人自杀,是凶宅,已经空置好几年了。

彭某听到这一消息,大吃一惊,随后到小区管理处及派出所了解核实,得知在2015年8月,当时房屋业主的儿子在该房屋走廊上吊自杀,2017年将该房屋卖给了岑某。
确认上述信息后,彭某及家人都感到震惊和恐慌,至此再也不敢独自到该房屋,更不敢搬到该房屋居住。为了购买房屋,彭某及家人多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购房首付已经倾尽了全家人多年的积蓄,但万万没想到自己花3630000元买到的竟然是凶宅。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