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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2-19 | 來源: CFC中文網 | 有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中國留學生被殺案 | 字體: 小 中 大
近來看到壹個英語寫就的所謂的report,大揭”內情“,但是奇怪的是這篇report無確切出處,但是寫得卻很正規的樣子。在壹些中文網上不少人也在傳這個reporte的中譯。
所謂內情,無非兩點:
壹是被害人的父母親有問題;
贰是被害人本身在ottawa上學期間行為不規:
先是說不是好學生到處玩樂,進壹步發展到當天被殺時這兩名被害者在衛生間進行了不合法的勾當。
實際上,世間評論對中國留學生被害事件的評論發展到這種地步,是絕對可恥的。
我們做個大膽假設,假如兩名被害人本人就是貪官,到ottawa來花錢,但是他們是怎麼死亡的? 是被無辜槍殺的。
有這壹點就足夠了,年輕的生命在無意間意外被殺,遠離故土,遠離親人。
我們可以憎恨貪官,但是不能把兩個概念混起來:貪污者經過法律程序被處決,大快人心,這是正常的思維;有污點者,在社會治安出現問題的情況下被殺,非正常死亡,是不是他們就應該死,不值得同情?!
最後壹點,有人懷疑被害人在衛生間做了違法的事,這種違法的事估計與殺人者有關,故被殺。可以這麼推測,但是這種說法需要鐵的證據,不能這麼信口雌黃。嚴重的話,可以被控訴為”誹謗罪“。
理性思考留學生被害事件是應該的,分析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是應該的,但是在其中摻雜人性中比較陰暗的因素,就不能不讓我們驚訝和悲歎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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