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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2-11 | 來源: 重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月12日,記者從市檢察院獲悉,11日,重慶市永川區檢察院對疫情期間強行辦生日宴的汪某友(男,59歲,永川區人)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向永川區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是重慶檢察機關首例提起公訴的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案件。
據悉,該案立案後,永川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偵查活動,積極引導完善證據。2月4日,永川區檢察院依法對汪某友作出批准逮捕決定。10日,永川區公安局將該案移送永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汪某友攜帶的鞭炮、酒以及手持的打火機 圖源:正義網 下同
審查起訴階段,永川區檢察院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經審查查明:被告人汪某友,准備於1月28日舉辦拾余桌生日宴席,因疫情防控需要被要求停辦。
1月26日9時許,汪某友攜鞭炮、汽油到贰樓村委會便民服務中心,與村幹部爭論未果後,便在自己腰間捆上鞭炮、胸前澆上汽油,並手持打火機試圖恐嚇威脅村委會同意其舉辦生日宴席。其行為導致鎮村幹部無法正常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並嚴重影響到樓下村衛生室10余名病人的正常就診。

汪某友用來裝汽油的塑料瓶
檢察機關認為,汪某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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