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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14 | 來源: 觀象台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作者丨李游 編輯丨覃旭
近日,壹則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的報道,引起輿論關注。4月13日,官方消息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當事人鮑某明擁有中美兩國律師資格,在知名上市公司任高管和獨立董事。而舉報她的少女李星星(化名)則是以“留守兒童”身份長大,成長境況堪憂。
《鳳凰周刊》記者多方采訪得知,李星星很早就開始向多名社工求助,整個過程伴隨著不安、反復、恐懼與糾結,其復雜程度,遠超出公眾想象。她的代理律師透露,星星現在狀況很不好,希望各界對事件的關注能回歸到問題本原,“她是壹個受害者,避免贰次傷害。”
據此前多家媒體報道,鮑某明在被指控的2015年底首次性侵之前,李星星的生母將女兒送給他“收養”。彼時,這個單身男人43歲,按法律不能辦理合法領養手續。但其“彬彬有禮”,承諾給孩子最好的教育、照顧,和愛。
兩人剛在壹起時,星星13歲。據她舉報,在14歲後不久,她便遭到“養父”侵犯。此後,同類行為頻頻發生,自己還被迫看過幼童和亂倫情色影片。她多次報警,但未能推動案件。
事件被曝光後,鮑某明否認這些指控,稱這完全是捏造,並說自己和星星並非“養父女”,而是“戀愛”關系。但其所在的上市公司,很快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目前,在輿論熱議下,星星將自己封閉起來,多家媒體記者聯系她采訪未果。而微博上,有個自稱是其“姐姐”的人,還在為她發聲,包括壹些明星,也都在微博上紛紛譴責鮑某明。而風暴眼中的鮑某明則自感委屈,他說自己本“是世界上對她最好的人”,結果卻被害了。
煙台警方則稱會嚴格依法辦案,後來又表示已經成立工作專組。案件進展還有待進壹步調查結果。“收養”之後
據多家媒體報道的公開信息,李星星的童年並不完整,父母關系很差,很早就分居,生父還打過她。這個“留守兒童”自小在安徽老家跟著爺爺奶奶長大,不僅沒接受好的教育,還長期缺乏安全感。
後來,爺爺去世,2015年,13周歲的星星到江蘇南京與母親壹起生活,而母親以做小生意為生,生活境況也不好。鮑某明的出現,改變了她們的生活軌跡。
鮑某明壹直沒結婚,他自稱很早就想收養個孩子。2014年4月20日晚9時20分,鮑某明在“天涯社區”發帖:“【誠心收養孩子】高知家庭高學歷海歸,大型跨國公司高管,收入豐厚穩定,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現誠心收養壹名健康寶寶,有誠意送養者請聯系,謝謝!”該網帖至今還能看到,下面留著鮑某明的QQ號碼。
2015年2月8日,鮑某明還在壹則有意送養嬰兒的網帖後面表達過願意收養之意,也留下了與前述類似的內容並留下聯系方式。星星母親通過QQ與其聯系,之後,星星的命運就此改寫。
對於“送養”的動機,按“澎湃新聞”之前報道的說法,星星母親因迷信,想替女兒找個“養父”沖災。而兩人究竟什麼時間第壹次聯系,目前有兩種說法,《南風窗》的報道中是2015年4月,《財新》的報道中為2015年9月。
無論怎樣,兩人聯系上後,星星母親得知鮑某明是壹名律師,學問很高。
在網絡的公開資料介紹中,鮑某明畢業於天津大學和美國橋港大學,具備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的資格,曾任美國思科、美國新聞集團、香港南華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
2015年10月份左右,鮑某明到南京與星星和媽媽見了面。當時,星星13周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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