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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6-20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南極 | 字體: 小 中 大
60萬退壹半?深大教師等6人南極游因疫情被取消,退團費引爭議
近日,深圳大學多位退休教師向南都記者反映,其報名的深圳市海外國旅旅行社11人豪華郵輪南極游,原本計劃在今年2月份出行,受疫情影響被迫取消。然而,在後續溝通退團費的過程中,游客與旅行社發生矛盾,其中6位游客表示,不滿旅游社在退團費不到壹半的情況下,沒有提供有效的支出憑證,證明旅行社已損失的必要開支。
6人南極游團費60萬僅退30萬
深大教師:旅行社無支付憑證
南都記者了解到,2019年5月,深圳大學退休教師趙尉傑在內的11人報名深圳市海外國旅、參加2020年2月26日出發的南極旅游線路,每人交給旅行社團費10.38-10.58萬元不等,該筆款項已於去年分批交給旅行社。
今年年初新冠疫情爆發,1月24日,國家文旅部發布旅游禁令,出境游業務因疫情風險全面取消。經與旅客線上協商後,3月2日,旅行社與11位游客簽訂了退團協議書,除其中1人退團款3.5萬外,其余10人拿到退團款5-5.08萬元不等。
但趙尉傑等6人認為,在簽退團協議時,旅行社有意誤導,存在話術脅迫的動機;且退團協議上並無海外國旅蓋章,因此不具法律效應。趙尉傑表示,“10萬團費僅退5萬,6人損失30萬,且海外國旅沒有出示流水單等有效的支出憑證,難以得到信服。”
南都記者查閱雙方簽訂的旅游合同,第柒條表明,如果合同解除,出境社(即海外國旅)應當在扣除向地接社(中信國旅)等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余款退還旅游者。根據合同,趙尉傑等6人主張,旅行社應該出示有效支出憑證,證明旅行社不可退還的合法損失。否則,他們將保留追究的權利。
旅行社表示並無私吞任何款項
受疫情影響快到倒閉的地步
針對此事,南都記者采訪深圳海外國旅負責人董小姐,其表示,該南極旅游項目在去年5月啟動,趙老師等6人報名的22天南極游,包含了15晚海鑽石郵輪住宿,定金費用5-6萬元/人。關於這筆款項,《旅游合同》附件已有明確規定,由於郵輪旅游的特殊性(旅行社需提前向郵輪公司預付船票等相關費用),如果行程取消,則每位旅客需全部支付郵輪相關團費。
不過,南都記者查閱《旅游合同》附件,該條款顯示,旅客需全額支付郵輪團款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因旅客自身原因使行程取消,而這其中並不包括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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