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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8-12 | 來源: 拾遺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轉載自:拾遺
ID:shiyi201633
1

張玉環殺人案,
27年後能翻案,
創造了普通人所能創造的最大奇跡。
再牛逼的編劇,
也寫不出這樣的故事。
故事中每個角色,
都值得我們大哭壹場。
2

故事發生在1993年。
這壹年的10月24日,
江西省凰嶺鄉張家村,
兩個男童突然失蹤,
結果第贰天,
他們的屍體在水庫中被發現。
經過勘查,警方認定:
“兩男童之死系他殺,
被人勒死後拋屍水庫。”
幾天後,警方抓走了張家村26歲的張玉環。
經過審訊,張玉環承認:
“是我殺害了張振榮、張振偉。”
1995年1月26日,
南昌市中院壹審判決:
“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張玉環大呼冤枉,提出上訴:
“我是經不起刑訊逼供,才被迫承認殺人的。”
後經過贰審和終審,
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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