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0-09-10 | 来源: DW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香港 | 字体: 小 中 大
北京定调香港“三权分立”从未存在,但此说法是否经得起历史考证?为何三权分立突然成为公共论述战的风眼?当中透露出什麽政策改变?

继香港中学课本删除三权分立段落、特首林郑月娥宣告香港实行“三权分工”之后,港澳办及中联办也发稿“正本清源丶拨乱反正”,一锤定音指“三权分立在香港从未存在过”,鼓吹三权分立者是“反中央”。
但回溯港英殖民时期到特区政府的政治实况,尽管法律没有明文写出这四个字,但此制度实际上一直存在。截止2020年,三权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就在香港法官的判词中被提及超过100次。
既然如此,香港有没有三权分立是否伪命题?从何时开始出现争议?各界曾作出什麽表述?德国之声梳理六个阶段。
1. 战后殖民时期
港英时期,香港总督由英国君主任命,行政会议以商界领袖为主,在80年代前立法局议员全由政府委任,整个政府以公务员为主导,集行政丶立法大权于一身,是名副其实的“行政主导”,司法权则独立于二权以外。
根据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马岳的文章《民主化与香港的后殖民政治之路》,行政主导的政治制度当时行之有效,是因为战后难民社会对香港缺乏归属感,也对殖民政府没有期望,加上教育不普及丶民生困苦,因而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较少,使官僚体系能自主地决策。

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街头
2. 港英政府民主化
到了70年代,殖民地封闭丶行政主导的制度已经不合时宜,无法和香港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协调。
有别于战后难民,70年代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开始建立起本土意识,80年代中英联合声明和港人治港的承诺加深了主人翁意识,公民社会和各种压力团体应运而生,加上六四事件增强了港人政治意识,要求民主的呼声越来越大。
面对香港前途问题,港英政府在立法局引入间接及直接选举议员。1984年,香港立法机关中首次有人提出“三权分立”,时任亲英派立法局议员丶现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在立法局会议上指,香港要维持繁荣与安定,“有赖法治丶经济和人民的行动自由,立法丶司法丶行政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 3. 80年代起草《基本法》
1986年《基本法》起草初期,基本法政制专题小组的报告曾提及香港政治体制“应原则上采用三权分立的模式”。-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