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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0-31 | 来源: 紫牛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10 月 30 日上午 9 点 30 分,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芜湖高校博士老师刺死女大学生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10 月 29 日有详细报道)。因为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此次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一直守候在法院门外,庭审中途,受害人涵涵的母亲谢女士因被嫌疑人郭某牛在法庭上的表现所刺激,心脏一度出现不适,在丈夫的搀扶下从法庭走出。
审理进行 3 个半小时后,控辩双方律师先后走出法庭。据受害方代理律师介绍,嫌疑人郭某牛并无家人到场,在法庭上的表现让人气愤,称自己只是想自杀,只刺了涵涵腹部几刀。事实上,法庭披露的证据显示,郭某牛共捅刺涵涵 48 刀。且有证据证明,郭某牛在跟涵涵恋爱期间,还与其他女生有开房行为。对此,检察官当庭建议对郭某牛从重处罚。因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庭审中萎靡不振
但辩解时声音响亮
10 月 30 日下午 1 时许,庭审结束。控辩双方律师相继走出法院。嫌疑人郭某牛的两名辩护律师急匆匆走出大门,没有接受紫牛新闻记者的采访。
受害方的代理律师樊顒向紫牛新闻记者介绍了整个庭审情况。
本次审判因案情重大,合议庭共有 7 名成员组成,2 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受害方代理律师 3 人,被告郭某牛的辩护人有 2 名,被告人家属无人参加庭审。
樊顒告诉记者,郭某牛出庭后表现得萎靡不振, 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好像随时都会倒下的可怜相,当法官询问其是否身体不适不能参加庭审时,他又说还能挺住,到了需要辩解的时候反而说话声音很响亮。 樊顒认为被告人是在刻意地装精神病。
受害方代理律师接受采访
庭审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罪名适用上,被告的辩护人提出,郭某牛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二是郭某牛提出自己患有精神病。
对于罪名适用,受害方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张梅当庭进行了反驳, 他不光是故意杀人,而且是有预谋地故意杀人,郭某牛在 8 月就购买了刀具,当天又做好了充分的犯罪预备。更残忍的是,他向涵涵捅刺几十刀后对自己腹部捅了两刀自残,之后发现涵涵还在动,于是又补上两刀。可见他具有强烈置涵涵于死地的决心。 张梅介绍,郭某牛捅刺涵涵的刀数超过 48 刀,伤口合计长度达到 169.4 厘米,而涵涵的身高只有 157 厘米。
樊顒介绍,嫌疑人辩护律师在法庭提出轻判,希望法院判处郭某牛有期徒刑。而这一提法,立即遭到了受害人代理律师的驳斥。
对于郭某牛自称患有精神病,樊顒介绍,此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过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郭某牛无精神病,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他提供不了新证据,却仍然对该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这是胡搅蛮缠。 樊顒告诉记者,为此鉴定人员还专门出庭进行了专业陈述,所有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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