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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10 | 来源: 加西网 | 有76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置业须知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在万税之国的加拿大,能免税的收益十分有限:TFSA账户里的投资收益、彩票奖金、赌场赢来的钱,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自住房出售的获利,也可以免税。但是某些情况下,即使卖掉自住房获利,也会被加拿大国税局CRA( Canada Revenue Agency)盯上,免税的资格也会被剥夺,而且还有可能吃大罚单!

近年来,CRA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盯得很紧。除了拨款专门严查BC省和安省两大房地产市场的纳税情况、甚至把过去十几年前的交易都翻出来审计。
保守估计仅BC省和安省的房地产交易税收审查就可以为国库再添10亿收益。

今年夏季,CRA又把目光转向加拿大人在海外的房产交易,美国的房地产交易获利被优先纳入CRA视线。

而过去传统意义中认为,自住房出售获利无需交税,也在近期被CRA否定。某些情况下,出售自住房屋也无法豁免税收。
据温哥华太阳报的案例指出,近年来CRA已经对那些通过交易自住房、炒房获利的纳税人进行严查,这些人申请的自住房免税资格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 (PRE)也都被取消。
如果房主定期交易买卖房屋,则PRE的资格会被CRA取消,国税局还将对房主进行利润征税,而且这项税收比例将以100%的应收营业税计税、而非50%的应税资本收益。而且额外还有可能处以罚款。
安省一对夫妇近期就被CRA上了一课。
据介绍,这对居住在渥太华地区的夫妇在2007-2012年期间,多次买入、卖出自住房。
交易有多频繁呢?
夫妇俩分别在2007、2008、2009、2011、2012年期间每年都买入和卖出自住房,并申报PRE获得自住房免税的豁免资格。
虽然时隔十几年,但CRA还是把这5次交易悉数查出,要求夫妻俩把这5次交易的税收全部补上,这些房屋交易被CRA界定为营业收入计税,此外,CRA还给夫妇俩开出一张大罚单,作为他们明知故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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