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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14 | 來源: 特色文萃5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11年9月22日,在案件中被解救的小晴、小美、丹丹、可可等4名女子被短暫安置調查後,全部被刑事拘留。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李浩2014年1月21日在河南省洛陽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1年9月,河南洛陽警方偵破了壹件離奇大案,壹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後囚禁6名坐台女當性奴,期間兩名女子被殺害。
此案件引發社會極大震動,經過洛陽警方的緊張部署,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李浩抓獲。
公務員成惡魔
李浩,男。是洛陽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現年34歲(2011年),南陽市新野縣人。跟妻子育有壹子。
直到警方抓捕當日,周圍鄰居都不知道地下室還有性奴大案,他們都以為警方在挖什麼贓物。
據周圍鄰居介紹,平時李浩跟他妻子看起來感情很好,沒什麼異常。李浩的同事稱,他平時都按時上下班,看不出像壞人,不過很少參加同事聚會應酬。
據警方介紹,李浩挖地窖囚禁受害女子的地下室是他2008年以妻子的名義購買,他的家並不在這個小區。
李浩晚間開挖地道和地窖,清晨用尼龍袋裝在摩托車上運走,由於挖地窖要很晚回家甚至不能回家,他向妻子撒謊說另找了壹份工作,晚上住單位,他的妻子對此毫不知情。
犯罪場所——可怕的地窖
據警方計算,地窖隱藏在地下6米深處,先通過壹個3.4米深、有梯子的豎井,再通過壹個4.7米長的橫井才可進入地窖,豎井、橫井直徑約為50厘米。
其間,要經過裝著鎖具的6道鐵門才能進入地窖。如此之深,還有多達六柒道的鐵門,被囚禁的女孩兒即使大聲呼叫,外面的人也根本不可能聽到。

有壹根白色的管子和下面的綠皮管,它壹直通到地窖內,用來保證地窖內有足夠的氧氣,但即使這樣裡面依然陰暗潮濕,空氣拾分污濁。
地窖不足20平方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兩層,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氣罐、煤氣灶、熱水壺等,電從外部接入,最多的時候,李浩在這裡囚禁了5名女子,吃喝拉撒的東西,由李浩負責運進來或者清理出去。
6名被囚禁的女孩都是李浩從洛陽市不同的KTV、小美容美發店、按摩店等場所誘騙,囚禁到地窖內的。
李浩2009年8月份開始挖地窖,同年10月份騙來第壹個女孩子,並強迫被騙來的女孩子參與挖地窖,最後壹個女孩於破案前2個月被騙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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