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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10 | 來源: 瀟湘晨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租客在出租屋內從事賣淫活動,房東應承擔法律責嗎?
廣西柳州市融水多名租客從事賣淫違法活動,房東也被警方查了!



近日,融水警方持續深入開展掃黃整治行動,突擊檢查群眾反映強烈的愛民街和民族商品街“兩街”出租屋,帶走3名涉嫌賣淫女子及3名涉嫌容留賣淫的房東。

行動中,城南派出所民警在愛民街某出租屋內,查獲涉嫌賣淫女子石某梅。經了解,石某梅是該房屋的承租人,該房屋房東趙某長期在外地居住,就將閒置的房屋出租給了石某梅。當時,趙某並未按照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報備,且未及時填報出租屋、流動人口等相關材料。在民警將石某梅抓獲歸案後,該女子對其在出租屋內開展賣淫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涉案的出租屋房東趙某也被辦案民警帶到派出所調查。目前,公安機關已將石某梅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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