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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11 | 來源: 政知新媒體 | 有39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該來的都會來。
12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宣布,中方決定,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負有主要責任的美國行政部門官員、國會人員、非政府組織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實施對等制裁。
同時,中方決定取消美方持外交護照人員臨時訪問香港、澳門免簽待遇。
這是中方實行的反制措施。
12月8日,美方宣布對14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實施制裁,理由是他們“涉及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壹事”。

今年以來,美方肆次就涉港問題宣布制裁,叁次都是在香港國安法正式施行,也就是6月30日之後。中方均作出了反制。
第壹次:
6月26日,美方宣布對中方有關涉港官員等實施簽證限制;
6月29日,中方決定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的美方人員實施簽證限制。
第贰次:
8月7日,美國國務院和財政部以所謂破壞香港自治為由,宣布制裁包括林鄭月娥在內的11名中國中央政府部門和香港特區官員。
8月10日,中方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的美國聯邦參議員盧比奧 、克魯茲、霍利、科頓、圖米,聯邦眾議員史密斯,以及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總裁格什曼、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總裁米德偉、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總裁特溫寧、人權觀察執行主席羅斯、自由之家總裁阿布拉莫維茨實施制裁。
第叁次:
11月9日,美國國務院和財政部以所謂鎮壓香港異見人士為由宣布制裁4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
11月30日,中方決定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的美國國家民族基金會亞洲事務高級主任約翰·克勞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亞洲項目負責人阿南德、香港分部主任羅薩裡奧、項目主任薛德敖等4人實施制裁。
從身份來看,上述被中方列入反制名單,均為美國國會議員和非政府組織的負責人。
盧比奧 、克魯茲、霍利、科頓、圖米和史密斯均是“逢中必反”的美國政客。他們中有幾位還曾在去年的修例風波中專門赴港,為亂港分子撐腰。
如,去年10月,克魯茲赴香港聲援並密會亂港分子,其中就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同期,霍利也抵達香港,與亂港分子黃之鋒會面。
被反制的NGO也是禍港推手,修例風波中壹半以上的暴力活動資金均來源於美國壹些非政府組織及金融資本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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