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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29 | 來源: 閩南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萬萬沒想到
有人將病房當家
還成為了 病房釘子戶 !
因與醫院存在糾紛
北京壹男子田某占用病房長達 6 年之久
2014 年,田某因 惡心、嘔吐 2 個月,行走不穩 9 天 在北京壹家叁甲醫院的醫學中心住院治療,田某的父母隨同照顧。
手術後,田某認為醫方診療不當,拒不支付醫療費,從此以後長期獨占壹間病房。田某和他的父母以病床為 家 ,壹家人還把鍋碗瓢盆、柴米油鹽等生活用品搬進病房,甚至連春節過年都沒有離開。

2019 年,醫學中心將田某訴至北京市西城法院,要求其離院。
訴訟期間,考慮田某家庭經濟困難等現實情況,醫學中心撤回了截至 2018 年 7 月共計 126 萬元醫療費的訴訟請求。根據司法鑒定的意見,田某病情基本穩定,已符合出院標准。西城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田某騰退病床,辦理出院手續。判決生效後,田某仍然拒絕騰退病床。醫學中心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騰退病床的案子還在執行階段,今年,田某又當起了原告。他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案由,將醫學中心起訴。司法鑒定認為醫學中心的過錯與田某的損害後果存在壹定的因果關系,醫方負輕微責任。北京西城法院據此判決醫學中心承擔 20% 的侵權責任,賠償田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 48.2 萬余元。
依據法院的生效判決,醫院應該賠償田某,田某也理應騰退病床。西城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羅勝利勸說田某壹家人,和醫院有糾紛,完全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渠道來解決,不能把病房當成自己的家,以此來進行要挾。
根據院方出具的出院證,田某新出現病情可以隨診治療,並非必須住院。6 年多了,你們占據的不僅是床位,更可能是別人的生存機會。
壹番勸說後,田某的父母最終同意在收到院方 48.2 萬余元賠償後,配合法院執行主動騰退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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