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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10 |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近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同学情”而导致内幕交易处罚。
在得知上市公司新开普迎来蚂蚁金服入股等重大利好消息后,当事人马某海及李某斥巨资买入,最终二人合计被罚没近6500万元。

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8年8月10日,新开普董事长杨某国带队赴杭州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宝的母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金服),与蚂蚁金服副总裁、支付宝总裁倪某军等会面,主要讨论双方的业务合作以及下一步的投资合作。
2018年8月30日,蚂蚁金服副总裁纪某带队对新开普进行了考察,与杨某国等进行会谈,会议内容涉及:“完美校园”的业务推进及拓展汇报;业务合作方向和投资方案;蚂蚁金服投资新开普和完美数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数联)等事项。
2018年9月6日,蚂蚁金服向新开普发送投资完美数联的保密协议。
2018年9月19日,蚂蚁金服投资经理孔某仁带队赴郑州与新开普杨某国等会谈合作事宜。
2018年9月21日,蚂蚁金服将核心条款清单、投资评估资料清单等发送给新开普。随后持续推进上述合作事宜。
2018年10月30日,杨某国带队赴杭州与蚂蚁金服副总裁纪某、投资经理孔某仁等会谈合作事宜。
2018年11月6日,确定上市公司股份交割定价原则、比例等范围。
2018年11月9日,讨论蚂蚁金服对完美数联的投资金额和占股比例。
2018年11月15日,确认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东部分股份的具体事项及完美数联估值范围。
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5日,由蚂蚁金服确定的中介机构对新开普等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对相关协议进行讨论。
2019年1月6日,签署《增资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等。
2019年1月7日晚间,新开普披露以下信息: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国等共八名股东拟转让6.28%的股份给蚂蚁金服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杨某国;
《关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完美数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上海云鑫拟出资人民币(专题)25,000万元对新开普持股85.71%的子公司完美数联增资,增资完成后,新开普持有60%股权,上海云鑫持有30%股权,天维恒瑞持有10%股权;
《关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上海云鑫与新开普、完美数联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打造基于“教育信息化2.0”为核心的校园服务和教育服务。
2019年1月7日晚间,新开普披露的上述事项,在信息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一项及第八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其中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涉事项为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1月7日。杨某国为新开普董事长,在上述事项推进中参与、讨论并决策,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伴随着新开普与蚂蚁金服的讨论,新开普的股价也在不断走高。在2019年1月7日合作消息公布后,新开普在次日收获涨停板一枚,此后股价稳步爬升。至2019年4月,新开普股价已从1月初的6元左右升至11元。-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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