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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22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深夜八卦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個參考:經紀人柴智屏曾透露,藝人柯震東涉毒丑聞曝光後,他返還了上億元廣告代言、戲約及活動酬勞。
最近,某女星代孕棄養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不僅多個品牌相繼宣布解約,廣電總局旗下期刊也發文稱“不為劣跡者提供露臉機會”。
影視劇組或品牌遇見明星曝出丑聞時只能自認倒霉嗎?他們還能怎麼辦?

微博截圖
藝人要賠錢嗎?
近幾年來,每當代言明星出現形象危機時,品牌都會第壹時間撇清關系,先是發聲明解約,然後撤掉電視廣告和線下廣告牌,盡可能消除影響。然而,請代言人花的都是真金白銀,那又該怎麼算?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娛樂法律師徐曉丹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壹般來講,在與明星簽署代言推廣合同時,有經驗的商家會對藝人的“藝德”做出明確且細致的約定。
比如禁止藝人吸毒、嫖娼,以及諸如發表政治敏感言論、破壞他人家庭、酒駕、斗毆等違法犯罪或不道德行為,否則將根據合同條款行使相應的合同解除權,要求其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在這類合同中,越是知名的品牌,對藝人的“藝德”便愈加看重,合同中對藝人違反相關條款的違約金便約定得越高。
徐律師認為,商家的最終目的是要督促藝人的言行合法合規、不違反公序良俗,避免對合作品牌產生不利影響。然而,即使合同約定得再完美、違約金再高,對於壹些高奢品牌而言,也是不足以彌補其商業損失。

豆瓣截圖
明星形象危機頻發,還可能鬧上法庭
台上叁分鍾,台下拾年功。廣告商請明星代言,不只是拍幾張好看的廣告片,更是看中了明星形象的附加價值,以此達到宣傳品牌的作用。然而,近幾年的實踐表明,明星代言也是危機重重,壹不小心還可能鬧上法庭。
2015年,因為受黃海波個人丑聞影響,上海南極人公司就被台州壹家服裝廠告上法庭。
原來,服裝廠與上海南極人公司簽訂合同,南極人公司授權該廠在生產保暖褲時使用南極人商標。而後,南極人品牌代言人黃海波產生負面新聞。服裝廠認為這些負面報道導致該廠產品滯銷,遂起訴南極人公司索賠。最後,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作出壹審判決,南極人公司應支付經濟補償2.4萬元。
法院指出,南極人公司有義務保證品牌代言人對品牌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因此,雖然服裝廠的索賠未獲支持,但依據誠實信用及公平原則,酌情判決南極人公司給予服裝廠壹定的經濟補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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