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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06 | 來源: 上觀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的壹個下午,臨近5點,游繼光打開防盜門,搬來壹把椅子,88歲的馬鑫穿著棉大衣戴上毛線帽坐到門口,開始翹首以盼。
他等待的是游繼光的女兒游心悅。雖然老年癡呆的症狀已經越發明顯,但聊起孩子,馬鑫毫不含糊。下午,他會和游繼光的兒子壹起看動畫片,傍晚,就要雷打不動地等游心悅放學。
很難想象,這是壹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家。在愛人、兒子相繼去世後,馬鑫將游繼光壹家領進家門,請他們照顧自己的余生。2019年,他簽訂意定協議和遺贈扶養協議,確認自己離世後將房產贈與游繼光壹家。或許在那時,他就已經設想了現在的生活——吃住在家裡,有每天能守候的“家人”。
2020年底,壹部紀錄片讓“上海老人將300萬元房產送給水果攤主”成為熱點,也讓“意定監護”成為壹個熱詞——僅在新浪微博,這壹話題的閱讀量就已超4億條。
“意定監護制度,指本人意識能力健全時可以預先選定監護人,就有關監護的設立、監護的內容等均由當事人自我決定,並且意定監護的效力優於法定監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婚姻家事法與婦女權益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她是國內最早引入“意定監護”概念並參與相關立法工作的法律學者。
作為全國辦理意定監護公證最多的城市,上海已在2020年8月探索成立國內首家從事社會監護服務的專業社會組織:上海閔行區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
不過,對於上海新虹橋公證處公證員馮愛芳來說,她做得更多的,是勸退。從2015年開始,她接到近200例的公證申請,最終只做成50例。
在《民法典》尚未明確成年意定監護制度配套規則的情況下,如何平衡好私權利的“自由”與公權力的“幹預”,公證員、律師、學者、社會組織、民政機構……這些制度的相關方每推動壹步,都在小心拿捏著分寸。

上海新虹橋公證處公證員馮愛芳 鄔林樺 攝
證明
游繼光最近已經不怎麼出攤了。
10多年前他從河南老家來到這裡,就租在壹家菜市場的角落棚戶。漸漸,他發現有個老爺爺總喜歡到他的攤位前和他2歲的女兒玩,他就隨手拿張板凳請老人坐著。有時老人買來玩具,他也拿些水果給老人。時間久了,他知道了老人的名字、家事,老人把家門鑰匙也給了他壹把。
由於馬鑫的兒子是壹位精神疾病患者,馬鑫沒有孫兒孫女。他提出,想把游心悅報入自己的戶口。但沒能成功。兒子去世後,他幹脆讓游繼光壹家住進家門。-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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