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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07 | 来源: 网易娱乐专稿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深夜八卦 | 字体: 小 中 大
网易娱乐专稿3月7日报道 (文/韩冲)3月份娱乐圈的第一个大瓜从日本(专题)点爆,3月3日,日本着名八卦媒体《周刊文春》爆料称福原爱与江宏杰已经离婚 ,福原爱约会男生的照片也一同曝光。照片中福原爱与一男子相互依偎着散步,还一起脸贴脸吃小笼包和烧麦,两人一同回酒店,第二天再次约会一整天,随后一起回到了住处。而随后,福原爱在官网晒出自己的亲笔道歉信,否认与神秘男子共处一室。
江宏杰则通过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我对小爱的爱,从认识第一天到现在都不曾改变,我们结婚快5年,生了可爱的一男一女,磨合文化上的差异一直是我们夫妻的共同功课。 真心不希望这些不实八卦伤害了我们的至亲。 未来的路还很长, 我们彼此的情感都不会因此消失,谢谢大家的关心。”一时间关于两人的婚姻状况,众说纷纭。
不敢宣布离婚是怕赔偿代言费?律师释疑
据报道,福原爱与江宏杰过去因为夫妻和睦、形象正面,深受各大品牌商的喜爱,两人也因此接到了不少主打家庭客户群体的产品代言,其中就包含了空调、电冰箱、鸡精等,广告片中都是呈现江宏杰和福原爱幸福相处的画面,如今两人婚变传闻不断,福原爱与江宏杰是否会面对广告商的索赔?
网易娱乐独家联系到四川无众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钟文律师,他表示现在在广告代言类合同中,基本都会有一条“负面影响”条款。要求明星保证在代言合同签订之前,从未作出有可能降低自身社会形象与社会评价从而影响品牌方形象的行为。并且在代言合同签订之后,也要保持自律,维护自身的社会形象与社会评价。如果明星违反了上述约定,品牌方是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的。但赔偿的比例没有一个标准,这个要考虑明星本身的知名度,以及品牌方的知名度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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