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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10 | 來源: 轉角24小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這樣的『惡』該如何判罪?」澳洲維多利亞州中級法院10日針對壹起極度爭議而且人性復雜的社會/交通案件,作出進度更新。
42歲的被告普西(Richard Pusey),在2020年4月22日傍晚,於吸毒後在高速公路上飆車,並遭公路警察攔截扣車,誰知在准備拖車之際,壹輛失控的卡車卻突然高速沖過路肩,將現場4名警察「全數輾斃」。
而原本因吸毒酒駕正要被逮捕的普西,則因在路邊尿尿而逃過壹劫,但撿回壹命的他不僅沒有出手救人,反而高興地在路旁「笑看卡在車輪的重傷女警逐漸死去」,甚至還掏出手機壹邊錄影、壹邊慶祝條子被撞就是報應。案件內容流傳於網路曝光後,澳洲警民輿論極端憤怒,但纏訟將近壹年被告10日卻逆轉選擇「全部認罪」,並可能因此輕判抵免、盡早於年內出獄。
這起重大事故也是維多利亞州史上,最多警察殉職的單壹事件。事件發生在2020年4月22日傍晚4點50分墨爾本東線高速公路,被告普西在吸食冰毒與大麻等混合毒品後,駕駛著壹輛保時捷911跑車,以超過速限將近50公裡飆速危險駕駛。
公路警察獲報後,隨即出動攔截,並在呼氣測試後確認被告體內「出現酒精與藥物反應」。根據規定,涉嫌吸毒酒駕、又嚴重超速的普西,應該當場被逮捕並扣押車輛。
誰知在避車彎等待拖吊的過程中,壹輛高速行駛中的大卡車卻突然失控,竟以時速100公裡高速直沖輾進避車彎——極為強大且全無示警的沖擊力,瞬間就把4名值勤中的警察,隨著被壓成廢鐵的警車壹同輾入卡車車底、鐵肉混雜壓成壹團血泥。
車禍發生之後,因健康狀況而肇事的卡車司機當場昏厥不醒;現場唯壹壹個無傷清醒的生還者,反而是正要被扣車逮捕、卻剛好在高速公路旁草皮小便的普西。誰知普西並沒有依照壹般交通倫理或正常邏輯地協助救傷、馬上報警,反而是幸災樂禍地掏出了手機,對警車的斷肢殘骸自拍錄影。
警方事後發現,當時被卡在卡車輪下的壹名女警,並沒有在第壹時間死亡,而是在重傷受困的狀態下,不斷哀嚎呼救,但此時的普西卻拒絕伸出援手,反而笑看著瀕死的警察大聲咆哮:
「啊我不就只是想趕快回家吃壹頓壽司!死條子搞屁,你們現在還把我該死的保時捷給弄爛啦!」
鬧著鬧著,還在恍神的普西就在路邊隨手招了便車,就這樣當作沒事壹樣返家休息——但他見死不救,還自拍羞辱殉職員警的行為,卻被死去警察身上的隨身攝影機給全程拍下。檢方表示,普西回家之後,先是把「車禍現場的警察慘況照片」上傳到了社群網路;自己自拍嘲笑警察去死的影片,也透過通訊軟體在自己的私交圈內流傳,而這些傳播行為與影像事證,也就成為警察翌日抓人的「犯罪事證」。
普西的「邪惡行為」極其嚴重地激怒了澳州警界與公眾輿論,但在檢調實務上,要如何懲罰普西?他又犯了怎樣的罪名?卻也成為各方爭議不平衡的法庭焦點——因為見死不救、嗑藥酒駕固然有罪,但直接撞死警察的,卻也不是普西,因此檢方在起訴中的定罪重點,也就是本回輿論爭辯的〈破壞公眾體統罪〉(Outraging public decency)的量刑強度范圍。
檢方認為,普西見死不久、拍攝重傷警察的死亡來嘲弄執法人員,行為嚴重敗德且傷害社會,加上相關影片與照片已透過網路傳播出去,因此檢方也舉英國在2007年重判3年的《拉津斯基案》,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2007年7月,英格蘭的50歲婦女拉津斯基(Christine Lakinski),因為慢性病發在街上昏倒,路旁飲酒經過的27歲退伍軍人安德森(Anthony Anderson),不僅見死不救,還拿礦泉水、啤酒、刮胡泡惡意噴灑在昏死的受害者,並當街對著拉基斯津撒尿自拍,並嘲諷性大喊:「我出運啦!影片要在Youtube爆紅啦!」但拉津斯津卻因延誤急救而現場死亡,鬧事害人的安德森,則因此觸犯〈破壞公眾體統罪〉,被判入獄3年。
然而受到警界高層指點、自己因經營房地產炒作放貸而致富的普西,卻在自首之前刪除了手機影片,辯稱照片只有私友訊息傳遞,並沒有「公開於社群網路」,因此不檢行為算不算真正傷害了公眾利益?或侵犯了當事人的權利?卻也沒有檢警「為了報復被告」而故意求處過當刑責來得嚴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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