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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6 | 來源: 搜狐娛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王鷗起訴《浪姐1》冠名商侵害個人肖像權
搜狐娛樂訊 天眼查App顯示,3月26日,王鷗與廣東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壹審民事判決書公布,審理法院為北京互聯網法院。原告為王鷗,被告為廣東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判決書顯示,原告王鷗訴稱:被告梵蜜琳公司在其運營的官方網站、天貓電鋪、微信公眾號、小紅書等多個官方認證的網絡平台使用王鷗肖像對其“梵蜜琳”品牌進行商業宣傳,侵害了王鷗的肖像權。
被告梵蜜琳公司辯稱:涉案肖像是從案外第叁方購買所得,涉案肖像的來源合法合規;被告使用原告肖像的范圍較小,造成的影響有限,未給原告造成精神損害。且原告要求的經濟損失數額過高,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最終本案裁判結果為:被告廣東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原告王鷗經濟損失300000元,並在相關平台顯著位置連續96小時刊登致歉聲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王鷗為《乘風破浪的姐姐》第贰季選手。據ZAKER報道,《乘風破浪的姐姐》第壹季節目獨家冠名商為梵蜜琳,第贰季中,金典取代梵蜜琳成為新壹季的獨家冠名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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