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1-04-14 | 來源: 長沙政法頻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湖南邵陽的申女士
最近遇到了壹件煩心事
她發現自己閒置5年的房屋
被人租住了3年
而作為房主的她
卻對此事壹無所知

“買了這套房子之後,因為家裡發生了變故,我就把這套房子給忘了。2019年我在處理家裡事情的時候,發現了購房合同,補辦了房產證。”
申女士告訴記者,這套房產是自己的母親伍年前(2016年)通過朋友介紹出資購買並登記在自己名下,2017年收房後她和家人就再也沒有去看過,作為該房產的現任房主,她手續齊全。
近日,申女士想把房子賣掉,於是來長沙看房,卻發現房子被人出租了。“再過來看的時候發現房子已經被出租了,也沒有人通知我。到物業去了解的時候發現還欠了物業費。”申女士說。
-01-
原戶主將過戶房出租
申女士介紹,把她的房子租出去不是別人,就是原戶主劉先生。
申女士:“18年到現在,我沒有接到任何人給我打電話說,我這房子要出租,我也沒有收到過房租。”
申女士:“當時我來處理的時候,我才發現這個房子,已經被重新出租出去了,我也不能出租也不能出售。”
現在,申女士這套159平米的房屋不僅改變了房屋結構,還被隔成了多個單間房出租。
申女士告訴記者,原戶主劉先生欠債後將房屋進行了抵押,她在這家抵押公司的手中花了80萬直接買下了這套房,並進行了過戶。現在原戶主劉先生認為,當時抵押的房價太低,需要對其進行補償,所以才將賣給申女士的房子再次出租。
申女士:“(原房主)他跟之前的抵押公司有合同糾紛,應該是跟他去聯系,他來找我 對我來說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02-
自己購買的房屋被占用
收房不成卻收到警告
自己花錢購買的房屋被別人占用,申女士非常氣憤,現在收房不成,還收到了原戶主的警告。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