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1-04-19 | 來源: 上觀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1年的壹個普通早晨,江秋蓮難得有精力在家做了壹頓早飯,她寫道,“做得太多了,夠我和歌子兩人吃的量。"

起訴劉某曦的案件休庭之後,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和江秋蓮約了好幾天才約上采訪。
此前,她壹直向記者留言告知:“不好意思,我實在是睜不開眼睛了。”這種狀態,就像2019年10月她剛得知“劉鑫的案子已經立案”時的情形壹樣,“壹下子人虛脫了,並且壹直這樣持續了好幾天。”
4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某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壹案在山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這揭開了塵封5年的壹起廣為人知的留學生(專題)被殺案件:
2016年11月3日,就讀於日本(專題)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在住所門口,被閨蜜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劉某曦正是這場故意殺人案中的江歌閨蜜。
法庭上原告江秋蓮代理律師稱,案發時劉某曦明知陳世峰有暴力傾向卻依舊要求江歌與其壹同回公寓,在兩人壹同從地鐵站回公寓時,發現事先等待的陳世峰後,走在前面的劉某曦用鑰匙打開門進入室內,緊隨其後的江歌被劉某曦反鎖在門外。在無法接觸到劉某曦後,陳世峰徹底失控(電視劇),對江歌連捅11刀致其死亡。原告認為江歌遇害事件中,被告劉某曦雖不是直接傷害人,但存在重大過錯,且其過錯與江歌的死亡有直接因果關系。
劉某曦代理律師辯稱,原告所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陳世峰存在暴力脅迫和滋擾被告的行為,沒有證據證明陳世峰為預謀殺害劉某曦闖入江歌公寓,亦沒有證據證明陳世峰的殺人動機及如何預謀,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劉某曦“迅速鎖門”。
經過約3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告將擇期宣判。江秋蓮向劉某曦方提出了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誤工費等207余萬元的訴訟請求。當天劉某曦沒有出席。
庭審結束後,江秋蓮和律師召開媒體見面會,首次公布了壹段13分鍾的視頻,還原了江歌遇害前10小時的經過,包括案發時報警電話錄下的江歌最後壹聲慘叫。

▲江秋蓮起訴劉某曦的法院開庭傳票。江秋蓮供圖
“我在庭上的每壹刻都是煎熬”
4月15日當天,江秋蓮身著壹身藍色風衣出現在旁聽席上,她背著壹個塞滿了東西的黑色大書包,兩鬢頭發有些發白。庭審時,她總是側著頭默不作聲聽著。
關於江秋蓮女士要不要出庭,這個問題其實代理律師黃樂平也考量了很久。江秋蓮反復表達自己想要參加庭審的意願,但大家都怕她情緒失控。直到4月14日晚上律師團隊才最終決定她也上庭。黃樂平反復提醒江秋蓮要克制情緒,4月15日開庭時她壹句話也沒有說,甚至是她的住址和身份證號,也都是代理律師代為向法院陳述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