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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3 | 來源: 端傳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因查冊成為被告的《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攝:陳焯煇/端傳媒
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今天再壹次走上被告席。4月22日下午,香港法院裁定她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指出蔡玉玲申請車輛資料用作采訪及報道,並非與“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屬虛假陳述。
主任裁判官指出,“被告人是否本著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並非重要……即使運輸署提供的叁個選項均不適用,申請人也不能夠作出虛假陳述。”裁判官指出,被告查資料是為了采訪報導公眾關注之事,同時沒有證據顯示車主受到實際影響,但強調此後被告應該“以正確方式獲取資料”,最終處以罰款6000港元。
在香港,查冊是記者和不同專業人士常使用的、查閱公開資料的方式。至今,蔡玉玲是第壹名因查車牌資料而被政府控告並罪成的記者。今日裁決壹出,社會壹片嘩然, 蔡玉玲罪成,這意味著香港記者此後查冊很大可能違法,調查報導難以進行,傳媒的調查權和公眾知情權將受到傷害。
判決壹出,蔡玉玲以紙巾拭淚,公眾席上的退休新聞工作者和市民不斷傳出“嚇?”的詫異聲音。庭審完結之際,蔡玉玲與律師團隊擁抱後步出法庭,眾記者及旁聽人士在庭外拍手向她致意,人們高喊“采訪無罪”、“查冊無罪”,她沿路淚流不止。
庭後,蔡玉玲對記者說:“今天法院可以判決我刑責,但我不認為自己有罪,我亦覺得做調查新聞無罪、查冊無罪、扞衛新聞自由無罪。我認為我繼續做新聞,會是我對今次判決最好的答案。”她補充:“這兩年,我能夠用鏗鏘集編導身分做7.21兩個報導,是我的驕傲,我引以為傲。”
37歲的蔡玉玲是香港資深記者、編導。她自2007年加入香港電台(港台),制作視頻報導為主,曾制作《香港故事》、《窮富翁大作戰》等特寫節目,2012年起擔任《鏗鏘集》編導,也曾任港台工會主席。2012至2013年間,港台恢復招聘公務員時,蔡玉玲成功考上,後來轉職至主力調查報導的新聞通訊社“傳真社”。被捕時,蔡玉玲是自由身記者,也是港台的合約記者,以外判形式,為港台《鏗鏘集》制作報導。
入行14年後,記者從時局漩渦的旁觀者,成為湍急水流中的主角。去年11月3日,她因制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專題,使用查冊方式調查車牌車主,警方指她涉違《道路及交通條例》將其拘捕。她被控以兩項虛假陳述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港元和監禁6個月。3月24日,她就兩項控罪,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被捕後,蔡玉玲的港台職務被暫停,香港紛亂加劇,她所供職10年以上的港台,近來也迎來極大震蕩。過去5個月,端傳媒持續跟訪,紀錄壹名記者被告後的經歷和思考。
這半年間,別人都說蔡玉玲瘦下來了。她早睡早起,勤做運動,健康飲食。她在家中電腦前埋首調查線索,餐桌上放著壹本漢娜.鄂蘭旁聽納粹戰犯審判後、寫下的《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目前身邊再沒有拍攝伙伴,她壹個人去跑法庭新聞。“如常生活,”被控告後,她總是對自己說。
“我只是想做新聞,想做到最好”
蔡玉玲臉書上的背景圖,是美國新聞博物館的石碑相片,石碑上刻道:THE FREE PRESS IS A CORNERSTONE OF DEMOCRACY(新聞自由是民主的基石)。
在好友眼中,她包包臉,親和力拾足,被昵稱為“阿包”。做起新聞,她非常執著,在行家眼中是充滿“記者魂”的人物。
等待自己案件開庭的數月中,蔡玉玲常常身穿黑色簡便衫褲、壹雙白波鞋,背上印有Hongkonger的湖水綠背囊,旁聽反修例運動的庭審。在庭外,每當有所動靜,她便趨前探頭,亮出手機拍攝。在庭內,47人案中的黃碧雲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她馬上在Facebook發布即時消息。此後,她又轉戰旁聽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的庭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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